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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马国际: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2-031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7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并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 26 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彦先生
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
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客观、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公司编制的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止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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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止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
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监事会将继续敦促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持续优化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合规经营、
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以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本报告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董事会拟定的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
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分
红管理制度》和《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四川华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专业能力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
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作出续聘审计机构的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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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续聘四
川华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本报告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审阅,截至2021年年末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是
以前年度累计亏损所致,董事会已就相关情况提出了应对措施,我们将予以密切
关注并敦促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贯彻落实相关举措,推动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切实保障和维护公司以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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