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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马国际: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2022-04-29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2-024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川华信审(2022)
第 0037 号审计报告确认,2021 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915,300.42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1,227,114.17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227,372,789.41 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3,797,305,149.67 元。
    根据《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生产
经营情况,鉴于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于前期被债权人申请进行重整,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并执行完毕公司
重整计划,并于 2021 年 11 月收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
作出的(2020)粤 03 破 568 号之十三《民事裁定书》,深圳中院裁定确认公司重
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回归正常发展轨道。截至目前,公
司整体经营业务处于恢复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相对较大,同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




                                    — 1 —
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故公司 2021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说明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鉴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 2021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
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
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广大投资者的整体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
和《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长
远发展需要,有助于更好地保障公司稳定发展;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拟定的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
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分
红管理制度》和《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2 —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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