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6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宏达新材 股票代码 00221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燕杰 黄磊 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 15 号中港汇 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 15 号中港汇 办公地址 3603 3603 电话 021-64036071 021-64036071 电子信箱 wangyanjie@002211sh.com huanglei@002211sh.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112,549,841.02 116,867,477.58 -3.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4,780,359.49 -11,494,214.38 -28.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7,566,750.48 -10,882,539.22 30.47% 1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514,181.12 7,528,357.22 -159.9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42 -0.0266 -28.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42 -0.0266 -28.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45% -13.22% -13.23%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346,375,497.18 309,559,441.38 11.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8,483,892.85 63,264,252.34 -23.36%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9,769 0 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江苏伟伦投资 境内非国 29.07% 125,735,743 0 冻结 28,325,120 管理有限公司 有法人 杭州科立企业 境内非国 管理合伙企业 7.96% 34,440,000 0 冻结 34,440,000 有法人 (有限合伙) UBS AG 境外法人 0.64% 2,787,593 0 不适用 0 境内自然 龚锦娣 0.53% 2,276,540 0 不适用 0 人 J. P. Morgan Secur 境外法人 0.38% 1,633,589 0 不适用 0 ities PLC-自 有资金 境内自然 郭喆 0.35% 1,502,050 0 不适用 0 人 境内自然 胡明 0.29% 1,261,200 0 不适用 0 人 境内自然 程美华 0.27% 1,151,200 0 不适用 0 人 境内自然 彭小刚 0.26% 1,114,400 0 不适用 0 人 上海茸门股权 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其他 0.25% 1,087,100 0 不适用 0 -茸门新世纪 1 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龚锦娣、朱燕梅为一致行动人。 动的说明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上海茸门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茸门新世纪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华金 说明(如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087,100 股。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2 年 1 月 7 日,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通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32022001 号),因 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后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 《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材料。详见公司 2022 年 11 月 29 日披露于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2024-008、2024-029)。公 司累计收到 49 份正式立案材料,其中已调解 21 起,累计金额 128.03 万元,尚未结案 179.77 万元。另有部分案件在诉 前调解阶段,金额为 688.52 万元。公司正积极应对诉讼中,出于谨慎性原则已计提预计负债,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后续法 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关联方资产并签订相关合同 的议案》。为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战略布局,拓展公司长三角地区高温硅橡胶业务,公司孙公司天长新东诚新材料有限 公司将与安徽迈腾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租赁厂房及设备以尽快开展生产及销售工作。公司委托北京中和谊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年租赁价格进行评估,在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双方协商年租金为 5,018,408.95 元,其中:机器设备 2,934,075.78 元;房屋建筑物租金 1,751,785.03 元;土地租金 332,548.14 元。租期五年,租期自 2024 年 6 月 12 日至 2029 年 6 月 11 日止,租金三个月支付一次。租赁期间项目资产所产生的能耗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有未尽事宜,授权 管理层签署补充协议。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租赁关联方资产并签订相关合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30)。 3、上海澳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银投资”)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1、判令公司向澳银投资代位偿付上海鸿孜所欠的居间服务报酬人民币 848.00 万元;2、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由公司 承担。公司对闵行区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目前本案移送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处理,案件目前正在一审审理中。 澳银投资申请保全,保全案号为(2023)沪 0112 执保 3612 号,申请保全金额 848.00 万元,公司账户被冻结 367.959.99 元,保全期限 2023 年 8 月 29 日至 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于 2024 年 7 月收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 书》(【2024】沪 0101 民初 1696 号),判决被告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 上海澳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48 万元。公司不服该判决,已提起上诉。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到期债务履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关于收到到期债务履行通 3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知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2023-046)、《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4、2019 年 9 月,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骥勤投资有限公司(“宁波骥勤”)、江苏卓睿控股有限公司(“江苏 卓睿”)就收购事项签署了《关于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约定以 2.25 亿元收购上海观峰 100% 股权,并已向宁波骥勤、江苏卓睿支付 1.35 亿元,完成股权工商变更。根据证监会《处罚决定书》认定,上海观峰主营 “专网通信为不具商业实质的自循环业务”,上海观峰实际并未完成《收购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条款,宁波骥勤、江 苏卓睿需向公司支付 2.25 亿元业绩补偿款。同时根据《收购协议》约定,公司有权在应付股权转让中予以先行相应扣抵, 扣抵 9,000 万元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宁波骥勤、江苏卓睿需向公司补偿 1.35 亿元。考虑到宁波骥勤、江苏卓睿履 约能力弱,很可能无法支付对公司的业绩补偿,公司仅确认尚未支付的应付股权转让款 9,000 万元不需继续支付。剩余 13,500 万元的业绩补偿款目前判断收回可能性较低,暂不确认为资产。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收购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公司尚未收到骥勤投资、卓睿控股任何补偿款项。公司目前已委托律师处理后续上海观峰相关事项,如有进展公司 将及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披露义务。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收购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之业绩承诺事项履约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5、上海观峰和上海鸿翥因涉及“专网通信”业务,已全面停止生产经营。公司努力通过诉讼手段维护和应对上述两 子公司所涉及纠纷。详情请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进 展的公告》(公告编号:022-021,2022-62,2022-078,2022-085)。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散清算全资子公司的议案》。2022 年 11 月 24 日成立清算组并完成工商注销备案,通过 工商公示系统以及当地报纸发布了债权人公告,并向债权人快递了通知函。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解散清算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 6、2022 年 1 月 6 日,公司收到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告知书,其持有的公司 28,325,124 股股份被司法冻结, 冻结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4 日。杭州科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 34,440,000 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冻 结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4 日。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 东股份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