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关于长江分公司火灾事故及复牌的公告2012-11-12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2-062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江分公司火灾事故及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股票将于 2012 年 11 月 13 日开市起复牌。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2012 年 11 月 9
日上午公司股票停牌。其具体情况为:
2012 年 11 月 8 日下午 1 时许,公司下属长江分公司发生火灾。
经初步查明,火灾事故原因是外来装运一甲基二氯氢硅烷的槽
罐车溢出引起的,现场大火已被扑灭,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发
生在副产品堆放区域,长江分公司主要产品有机硅单体生产相关的生
产厂房、设备和存货未受到损失。
长江分公司所有固定资产和存货均已办理财产保险,该事故所
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公司将及时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扬中支公司申请理赔。公司预估保险赔偿能覆盖本次的直接经济损
失。
本次事故将短期影响长江分公司恢复生产的进程,不影响公司
其他企业的生产经营。
考虑本次火灾事故影响和近期生产经营境况,公司预计 2012 年
净利润 0-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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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就事故处理之进展另行作出公告。
公司股票将于 2012 年 11 月 13 日开市起复牌。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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