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第三届第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的公告2012-12-30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2-067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第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2012 年 12 月 21 日发出的会议通知,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12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9:00 在公司
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朱德洪先生主持,应到董
事 9 人,实到董事 8 人,董事刘焱先生因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安排需要,维护并加强银企合作关系,公司决定将部分资金转
存到其他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除原有在中国农业银行扬中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扬中
市扬子分理处、中国民生银行镇江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外,公司拟再增加一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即: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
此次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光大银行南京分行协商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事宜,并在相
关定期存款到期后及时将募集资金结转到其它募集资金专户,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
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按规定
及时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帐户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为江苏新宝纺织助剂科技限公司提供 1088 万元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2-06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