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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整体收购分公司的公告2012-12-30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2-071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整体收购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整体收购

分公司的方案》:公司以截止 2012 年 8 月 31 日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长江

分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分公司” )账面净资产增资江苏利洪硅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利洪公司” )。即:利洪公司整体收购长江分公司的资产、负债、业务和

人员,利洪公司以其股权作为对价支付给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现已完成利洪公司营业执照的增资变更手续,并注销了长江分公司的营业执

照。增资完成后,利洪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205,000,000.00 元,资本公积

人民币 404,579,205.14 元。

    原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长江分公司的债务由江苏利洪硅材料有限公

司承担。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