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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1-29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3-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于 2013 年 1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

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7 万吨/年有机硅材料扩建项目”实施主

体变更为江苏利洪硅材料有限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资

源配置,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编制该议案的内容和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资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