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1-29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3-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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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于 2013 年 1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
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7 万吨/年有机硅材料扩建项目”实施主
体变更为江苏利洪硅材料有限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资
源配置,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编制该议案的内容和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资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