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3-007 2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3 年 1 月 30 日 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3-005)。因公司工作人员输入失 误,致股权登记日期错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第一页第一项内容“(六)股权登记日:2012 年 2 月 6 日”。 更正为:第一页第一项内容“(六)股权登记日:2013 年 2 月 6 日”。 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董事会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