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3-012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江 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5,259,343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47.46%)与秦皇岛熙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 日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书。 鉴于该股权转让相关事项尚需进一步明确,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3 年 4 月 2 日起停牌,刊登相关 公告后,预计 2013 年 4 月 11 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