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6-25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3-031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2013年6月18日发出的会议通知,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6月2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
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
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推荐王小俊先生为第四届监事
会监事候选人。本次推荐的股东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
件。第四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
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对候
选人进行分项表决。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小俊先生:男,38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王小俊先生先后
在镇江市鸿顺电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扬中市技术经济发展中心工作。2003 年起在本
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出口部经理。王小俊先生现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截止决议
公告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
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发现有《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