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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2013-07-10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0 号: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企业会计准

则第 8   号——资产减值》、《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作为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成员,通过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材料的审查,本

审计委员会认为: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

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的反

映了截止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本页系《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



   张 建 平                 郭 宝 华                    罗 晓 文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二 O 一三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