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3-057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督许可[2010]1491 号)核准,公司于 2010 年 11 月 1 日向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44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5.07 元,募集资金 总额人民币 699,850,8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7,482,230.00 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人民币 672,368,570.00 元,于 2010 年 11 月 17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以上募集资金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11 月 18 日出具的苏公 W(2010)B123 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将运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7 万吨/年有机硅材料扩建项目”,该 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720,000,000.00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超募资金。 截止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总额为 441,633,804.73 元,具体情况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净额 672,368,57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8,870,295.80 二、募集资金使用 441,633,804.73 其中:1. 置换了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 54,896,943.90 2. 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386,736,860.83 3.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239,605,061.07 四、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239,605,061.0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顺利实施募集资金项目,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制定了《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公司依据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严格审批,保证专款专用。 2010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扬中市 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市扬子分理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放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共计为 239,605,061.07 元,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存单)账号 金 额 333001040889988 40,190,556.20 中国农业银行扬中市支行 定期存单 146,2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扬中市扬子分理处 32001757440059188188 816,437.60 中国民生银行镇江支行 3801014210001367 2,385,756.59 76490188000472700 12,310.68 中国光大银行南京分行 定期存单 50,000,000.00 合计 239,605,061.07 三、募集资金使用对照情况 截止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441,633,804.73 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是否 是 项目 项目达 本报 已变 募集资 截至期末 否 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 调整后 截至期末累 到预定 告期 更项 金承诺 本报告期 投资进度 达 性是 和超募资金投 投资总 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 实现 目(含 投资总 投入金额 (%)(3)= 到 否发 向 额(1) (2) 状态日 的效 部分 额 (2)/(1) 预 生重 期 益 变更) 计 大变 效 化 益 承诺投资项目 2013 年 7 万吨/年有机硅 否 72,000 72,000 1,731.36 44,163.38 61.34% 12 月 31 0 否 否 材料扩建项目 日 承诺投资项目 -- 72,000 72,000 1,731.36 44,163.38 -- -- 0 -- --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 -- -- -- -- -- (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小计 合计 -- -- -- -- -- 未达到计划进 公司正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全资子公司江苏利洪硅材料有限公司(原长江分公司) 度或预计收益 100%股权转让的谈判。从 2013 年 5 月开始,利洪公司实施的募集资金项目“7 万吨/年有机硅材料扩建 的情况和原因 项目”暂停。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 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 不适用 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 不适用 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 报告期内发生 项目实施方式 2013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率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调整情况 主体的议案》,公司将“7 万吨/年有机硅材料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变更至全资子公司江苏利洪硅材料有限 公司进行实施,项目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建设内容保持不变。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 项目先期投入 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截止 2010 年 11 月 30 及置换情况 日,公司 7 万吨/年有机硅材料扩建项目已投入资金 5,489.69 万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用闲置募集资 不适用 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 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用途及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储在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中,按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和使用。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 及披露中存在 不适用 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完整披露的情形。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