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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搬迁的公告2013-09-02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3-067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搬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子公司搬迁事项概述

     1、该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新宝纺织助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宝”)

     住所:淮安市涟水科技创业园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熊星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高分子材料研发;纺织助剂搅拌分装(不含化工工艺,仅限分装)、

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的股权。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7267.15 万元,净资产 4957.58 万元。2012

年营业收入 2220.72 万元,营业利润-560.67 万元,净利润 76.36 万元。 (审计后数据)

     截止 2013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 7089.23 万元,净资产 4792.37 万元。2013 年

1-6 月营业收入 418.42 万元,营业利润-212.08 万元,净利润-165.21 万元。 (未审计

数据)

     2、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知,因属化工企业,不符合开发区产业规
划,通知江苏新宝搬迁。

     3、本次江苏新宝搬迁,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授权董事

长和管理层进行资产评估、与政府相关部门洽谈等相关事宜。

     二、政府通知的相关内容

     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知》(涟开管委【2013】78 号):“贵公

司(江苏新宝)2013 年 3 月被省环保厅定性为化工企业,不符合涟水经济开发区产业

规划,现决定贵公司(江苏新宝)搬迁或由涟水经济开发区回购。”

     三、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江苏新宝公司尚未进行资产评估,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也未确定

具体的搬迁方案和时间,暂时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公司后续与政府商谈的结果

将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