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搬迁的公告2013-09-02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3-067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搬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子公司搬迁事项概述
1、该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新宝纺织助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宝”)
住所:淮安市涟水科技创业园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熊星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高分子材料研发;纺织助剂搅拌分装(不含化工工艺,仅限分装)、
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的股权。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7267.15 万元,净资产 4957.58 万元。2012
年营业收入 2220.72 万元,营业利润-560.67 万元,净利润 76.36 万元。 (审计后数据)
截止 2013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 7089.23 万元,净资产 4792.37 万元。2013 年
1-6 月营业收入 418.42 万元,营业利润-212.08 万元,净利润-165.21 万元。 (未审计
数据)
2、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知,因属化工企业,不符合开发区产业规
划,通知江苏新宝搬迁。
3、本次江苏新宝搬迁,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授权董事
长和管理层进行资产评估、与政府相关部门洽谈等相关事宜。
二、政府通知的相关内容
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知》(涟开管委【2013】78 号):“贵公
司(江苏新宝)2013 年 3 月被省环保厅定性为化工企业,不符合涟水经济开发区产业
规划,现决定贵公司(江苏新宝)搬迁或由涟水经济开发区回购。”
三、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江苏新宝公司尚未进行资产评估,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也未确定
具体的搬迁方案和时间,暂时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公司后续与政府商谈的结果
将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