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的公告2013-11-07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3-089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2013 年 11 月 1 日发出的会议通知,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3 年 11 月 7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三楼会
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朱德洪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8 人,
实到董事 8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集资金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参阅公司 2013 年 11 月 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募集
资金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3-091)。
本议案提交 201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无息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朱德洪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
详情请参阅公司 2013 年 11 月 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无息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2013-092)。
本议案提交 201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定于 2013 年 11 月 26 日召开 201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两项
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 2013 年 11 月 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3-093)。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