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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的公告2013-11-07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3-089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2013 年 11 月 1 日发出的会议通知,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3 年 11 月 7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三楼会

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朱德洪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8 人,

实到董事 8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集资金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参阅公司 2013 年 11 月 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募集

资金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3-091)。

    本议案提交 201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无息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朱德洪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

    详情请参阅公司 2013 年 11 月 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无息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2013-092)。
    本议案提交 201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定于 2013 年 11 月 26 日召开 201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两项

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 2013 年 11 月 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3-093)。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