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3-101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收到 2013 年年度审计机构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的《致函》,按照财政部、证监会关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转制 的要求,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 所,即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转制为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17 号)规定,转 制后的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或与客户续 签新的业务合同,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