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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2014-03-27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4-010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2

月12日接到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江苏伟伦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限售股41,3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5566%)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

业务。本次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3月25日,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3

月24日,该笔质押已于2014年3月25日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质押之

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

登记为止,质押期间上述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截至目前,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05,259,343股中合计质押127,820,000股,占江苏伟伦持有宏达新材

股份的62.2724%,占宏达新材公司总股份的29.5554%。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