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其荣)2014-04-26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其荣)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2013 年的工作
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
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提出积极建议,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
况述职如下:
一、2013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6 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了 7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作为第
四届新任独立董事,自 2013 年 7 月 11 日起,共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 10 次,列席了 5
次股东大会,均为亲自出席。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原则,详细
了解并关注公司日常运作情况,基于独立判断,就相关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
独立意见,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2013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关于聘请高级
管理人员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及对外担保的专项
说明》发表独立意见。
(二)在 2013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关于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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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硅硅氧烷资产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三)在 2013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关于终止募
集资金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提供无息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四)在 2013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3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与公
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情况,同时,关注电视、报纸、网络和专业杂志等媒体对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
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
能。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13 年度,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特别
关注相关议案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获取决
策所需的资料,深入调查,进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了监督和核查,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
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
息。
3、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是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
平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的维护
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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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任职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2013年7月31日经公司董事会选举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
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切实履行各委员会委员职责,对公司高管聘任、薪酬等提出建议,
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七、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顾其荣
电子邮箱: gug303@sohu.com
2014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忠实履行
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权益。
以上为独立董事顾其荣 2013 年度工作述职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述职人:顾其荣
201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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