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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第四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决议的公告2014-04-26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4-021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2013 年 4 月 21 日发出的会议通知,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三

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德洪先生

主持,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2013 年 度 报 告 及 其 摘 要 》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2013 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郭宝华先生、罗晓文先生、顾其荣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详细内容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3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76,306,055.56 元。不分红,

不转增。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同意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内容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江苏公正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苏公W[2014]E1211号)。公司保荐代表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了《关于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相应发表

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2013 年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相应发表了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201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 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期

限已满,为保障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继续聘请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将于近日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