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关于2013年度报告更正的公告2014-05-17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4-032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3 年度报告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报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 2014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 2013 年度报告第 14 页经营性应付
项目减少 5632.16 万元的原因不正确。
原披露:
1、将净利润调节为 金额(万元) 备注
经营活动现金流
量:
经营性应付项目增 -5,632.16 预收江南化工资产转让款
加(减少以“-”填
列
现更正为:
1、将净利润调节为 金额(万元) 备注
经营活动现金流
量:
1
经营性应付项目增 -5,632.16 (1)因江苏利洪不再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本期大量
加(减少以“-”填 支付到期承兑汇票后大幅度减少了银行承兑汇票的使
列 用。2012年末应付票据余额16000万元,2013年末应付
票据余额2650万元,减少13350万元。(2)应交税费因
2013年末将未抵扣增值税和预交企业所得税等6069万
元重分类到“其他流动资产”,因此造成“应交税费”
2013年末余额比期初增加6828万元。(3)应付账款等
增加890万元。
本次更正不会影响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数据和损益,也
不会影响会计师事务所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本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13 年年度
报告同时予以更新,因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本公司深
表歉意。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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