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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4-05-29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4-034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将全程进行视频网络直播,投资者可登录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全景网(www.p5w.net)实时收看本次会议的现场情况。
    根据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年4月25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所形成的《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4年6月19日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6月19日 14:00时

(二)会议地点: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六)会议期限:半天

(七)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16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
7、《关于继续聘请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14年度公

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9、《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述职。

    上 述 审 议 事 项 的 内 容 请 详 见 2014 年 4 月 26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至2014年6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6月19日 上午8:30-11:30

(二)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

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

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

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扬中市明珠广场宏达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12200。

五、本次会议的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2
联系电话:0511-83359032

传真:0511-88224579

联系地址: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扬中市明珠广场)证券部

邮政编码:212200

联系人:邓台平

电子邮箱:ciadtp@tom.com

(二)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附:回执及授权委托书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3
                      回        执


    截止2014年 6 月16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宏达新
材”(002211)股票             股,拟参加江苏宏达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
                        授 权 委 托 书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表决意见
 序号                 股东大会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一 1、《关于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 2013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 《关于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 《关于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议案五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议案六
         案》
         《关于继续聘请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议案七 (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14 年度公司审计机
         构的议案》
议案八 《关于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九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人签字:                                           备注:



(说明: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


                                    5
填表示弃权。关联股东回避请注明“回避表决”。)
特别说明事项: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为非累积投票议案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
“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
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1)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2)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3)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4)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5)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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