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关于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2014-06-21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4-042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公司股权解除质押的情况
2014年3月25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苏伟伦”)将其持有的限售股41,330,000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9.5566%)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方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公告编号:2014-010)
2014年6月20日,公司接江苏伟伦的通知,因合同事项履行完毕,
上述江苏伟伦质押给东方证券的本公司限售股41,330,000股(占本公
司股份总数9.5566%)已于2014年6月16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股权质押解除手续。
截止2014年6月16日,江苏伟伦持有本公司股份185,259,343股,
占本公司股份总数42.84%。
二、公司股权处于质押状态的累计情况
截至2014年6月16日,不存在持有、控制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
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
特此公告 。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