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7-19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4-054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2014年7月11日发出的会议通知,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7月1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
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江苏投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可
以解决公司入股城市之光的资金问题,利率参照公司从银行获取的贷款利率。没有发
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