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关于2013年度报告更正的公告2014-07-23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4-055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3 年度报告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报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 2013 年年报下列 2 处需要更正。
一、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披露不准确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1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包括募集资金项目“7 万吨
/年有机硅材料扩建项目”在内的硅氧烷资产转让给浙江新安化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受让方承诺继续实施
“7 万吨/年有机硅材料扩建项目”。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募集资金项目“7 万吨/
年有机硅材料扩建项目”,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在公司 2013 年报 19 页,工作人员由于理解错误,将上述募集资
金余额补充流动资金 21,856.43 万元错误填入“超募资金投向——补
充流动资金”栏目中。公司实际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特此更正。
1
原披露:
截至期
是否已 项目达 项目可
募集资 截至期 末投资
变更项 调整后 本报告 到预定 本报告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 金承诺 末累计 进度
目(含 投资总 期投入 可使用 期实现 到预计 否发生
超募资金投向 投资总 投入金 (%)(3)
部分变 额(1) 金额 状态日 的效益 效益 重大变
额 额(2) =
更) 期 化
(2)/(1)
承诺投资项目
7 万吨/年有机硅 3,894.7 46,326. 64.34
否 72,000 72,000 0否 是
材料扩建项目 2 74 %
0
0
承诺投资项目小 3,894.7 46,326.
-- 72,000 72,000 -- -- 0 -- --
计 2 74
超募资金投向
0 0
0
补充流动资金 21,856. 21,856.
-- -- -- -- --
(如有) 43 43
超募资金投向小 21,856. 21,856.
-- 0 0 -- -- 0 -- --
计 43 43
25,751. 68,183.
合计 -- 72,000 72,000 -- -- 0 -- --
15 17
更正为:
截至期
是否已 项目达 项目可
募集资 截至期 末投资
变更项 调整后 本报告 到预定 本报告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 金承诺 末累计 进度
目(含 投资总 期投入 可使用 期实现 到预计 否发生
超募资金投向 投资总 投入金 (%)(3)
部分变 额(1) 金额 状态日 的效益 效益 重大变
额 额(2) =
更) 期 化
(2)/(1)
承诺投资项目
7 万吨/年有机硅 3,894.7 46,326. 64.34
否 72,000 72,000 0否 是
材料扩建项目 2 74 %
0
0
2
承诺投资项目小 3,894.7 46,326.
-- 72,000 72,000 -- -- 0 -- --
计 2 74
超募资金投向
0 0
0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
-- -- -- 0 -- --
计
3,894.7 46,326.
合计 -- 72,000 72,000 -- -- 0 -- --
2 74
二、管理费用变动原因披露不准确
公司 2014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 2013 年度报告中董事会报告第 12
页管理费用变动原因披露不准确。
原披露:
1、2013年管理费用19405万元,比2012年10741万元增加80.66%。其
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江苏利洪在2012年11月8日火灾后为恢复正常生
产,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进行大量的安全环保整改,并对库存在产
品进行处理,因此造成产出少,费用增加较多。
本公司2014年4月26日公告的2013年年报中“会计报表附注-4、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的异常情况及原因的说明”(187页),和公
司审计机构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年度
审计报告》第66页对管理费用变动原因均有表述,现根据上述表述将
2013年度报告中董事会报告第12页管理费用变动原因更正为:
1. 2013年管理费用19405万元,比2012年10741万元增加8,663.61万
3
元,增加80.66%,主要是子公司江苏利洪2012年11月8日发生火灾后,
处于停止经营状态,因停产导致资产折旧费用大幅度计入管理费用,
同时在停产整改期间,增加了对设备的维护修理费用,增加了浆渣
高沸等危险品的处理费用,增加了政府派驻工厂维护的安保费用等,
在将硅氧烷相关资产处置时,增加了人员分流安置费用,以上因素
导致管理费用大幅度上升。
本次更正不会影响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数据和损益,也
不会影响会计师事务所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本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13 年年度
报告同时予以更新,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本公司财务
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邓台平对因工作疏忽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深深的歉
意。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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