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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第四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决议的公告2014-08-26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4-060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2014 年 8 月 19 日发出的会议通知,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4 年 8 月 25 日 9:00 召开,会议由董事
长朱德洪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 情 请 参 阅 公 司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的《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
其摘要》(公告编号 2014-062)。

    2、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南京房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 情 请 参 阅 公 司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出售南京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4-063)。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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