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8-26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4-061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2014年8月20日发出的会议通知,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2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
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
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14 年半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