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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2014-10-21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4-073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10

月20日接到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江苏伟伦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限售股10,1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354%)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

业务。本次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10月17日,购回交易日为2014

年12月17日至2017年10月16日,该笔质押已于2014年10月17日办理完

毕,质押期限自质押之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上述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

让。

    截至目前,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65,259,343股中合计质押10,100,000股,占江苏伟伦持有宏达新材

股份的6.1116%,占宏达新材公司总股份的2.3354%。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