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10-29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4-075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2014年10月22日发出的会议通知,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
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
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监事会认为:此次整改工作,公司高度重视,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于进一步提高
公司决策层、管理层对规范运作的认识,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江苏证监局
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