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4-12-04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4-082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2014 年 11 月 25 日发出的会议通知,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4 年 12 月 2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
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朱德洪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本次董事
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更换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以上项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 2014 年 12 月 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聘任证券事务代
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4-083)。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