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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重组延期复牌暨进展公告2015-01-09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5-002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组延期复牌暨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0 日发布《关
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因筹划关于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
股票自 2014 年 12 月 11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已于 2014 年 12 月 17 日、
2014 年 12 月 24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鉴于本次重组事项涉及的程序较复杂,公司无法按照原计划于 2015 年 1 月 9 日前按

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

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为保护
广大投资者权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并获得同意后,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
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争取于 2015 年 3 月 9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

告书,披露后首个交易日恢复交易;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

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

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3 月 9 日后首个交易日恢复交

易,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若公司在停

牌期限内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

告,公司股票在终止筹划重组暨复牌公告披露后首个交易日复牌,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

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停牌期间,按照相关规定,公司至少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
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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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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