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5-01-28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5-008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2015 年 1 月 21 日发出的会议通知,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15 年 1 月 27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
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朱德洪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本次董事
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的内容如下:
因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余应敏先生的辞呈(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07)。拟提名许良
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许良虎先生,现任江苏大学副教授、江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兼管
理办公室主任、江苏省价格协会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江苏省镇江市价
格协会常务理事、江苏省镇江市价格听证员。兼任江苏苏润高碳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许良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还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2、《关于更换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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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的内容如下:
现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陈彩萍女士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职务。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有关规定,
董事会聘请饶红勇先生为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饶红勇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管
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历任上海东虹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江苏天华
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
经理。
3、《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的内容如下:
公司定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定于
2015 年 2 月 9 日。此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 项 议 案 详 情 请 参 阅 公 司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 2015-009)。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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