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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5-03-07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5-018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0 日发布《关
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因筹划关于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
股票自 2014 年 12 月 11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已于 2014 年 12 月 17 日、
2014 年 12 月 24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 月 15 日、2015 年 1 月 22 日、2015
年 1 月 29 日、2015 年 2 月 5 日、2015 年 2 月 12 日、2015 年 2 月 27 日、2015 年 3
月 5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于 2015 年 1 月 8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
延期复牌暨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交易各方对交易架构达成初步意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
及相关资产的运营和法律等方面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盈利预测等工作正在有序
开展,但尚未全部完成;公司及相关各方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
作。
       公司原计划争取在 2015 年 3 月 9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
案(或报告书)。现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相关工作无法在 2015
年 3 月 9 日前完成。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3 月 9 日开
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等公告后复牌。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并至少每五个交易日
发布一次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直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
告书)确定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公告后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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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筹划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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