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5-04-08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5-030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2015 年 4 月 1 日发出的会议通知,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7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
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朱德洪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董事长
朱德洪先生为本次关联交易方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因此回避表
决。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公司所持城市之光 30%股权的议案》
    关联董事朱德洪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转让城市之光 3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31)。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联董事朱德洪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定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15
年 4 月 20 日。
    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告编号 2015-032)。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五年四月七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