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5-035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证书编号:GR201432002471,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将连续三个年度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继续适用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 策,即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 2014 年度已按 15%税率预申报,上述税 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 2014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14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