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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5-04-27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5-044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2015 年 4 月 20 日发出的会议通知,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6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
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朱德洪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本次董
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购买城市之光 30%股权的投资会计确认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购买城市之光 30%股权的投资会计确认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45)。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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