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5-46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 2014 年度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事事务所审计,与 2014 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修正前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 修正后的增减变 项目 上年同期 动幅度(%) 修正前 修正后 营业总收入 773,785,968.58 773,785,968.58 802,998,140.98 -3.64% 营业利润 -19,950,728.38 -28,153,015.81 -807,363,769.33 96.51% 利润总额 22,364,028.32 15,467,137.78 -870,176,886.07 101.78%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19,426,432.13 12,546,312.21 -876,306,055.56 101.43% 润 基本每股收益 0.0449 0.0290 -2.0263 101.43% (元) 加权平均净资 2.36% 1.53% -70.01% 71.54% 产收益率 本报告期末 修正后的增减变 项目 本报告期初 修正前 修正后 动幅度(%) 1 总 资 产 1,265,862,197.00 1,264,899,066.67 1,737,322,964.40 -27.19%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所有 832,326,536.20 825,344,179.83 813,510,983.11 1.45% 者权益 股 本 432,475,779.00 432,475,779.00 432,475,779.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每股 1.92 1.91 1.88 1.60% 净资产(元) 二、业绩快报修正的说明 2015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发布了《2014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15-016)。 本次业绩快报修正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 688 万元,主要原因为: 公司原 2014 年业绩快报的利润数包括了对北京城市之光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 司的投资收益。根据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于 2015 年 4 月 26 日审议通过的《关于购 买城市之光 30%股权的投资会计确认的议案》(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城市之光 30%股权的投资会计确认的 公告》,公告编号 2015-045),该投资收益不予确认。 董事会的致歉声明:公司对此次业绩快报出现的修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 深表歉意。 三、其他说明 无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 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审部门出具的内审报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