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2015-05-21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5-063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5
月20日接到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伦投
资”)的通知:伟伦投资将其持有的限售股18,875,000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4.3644%)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
押式回购业务。本次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5月18日,购回交易日
为2015年8月18日,该笔质押已于2015年5月18日办理完毕,质押期限
自质押之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上述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以上股权质押所融资款项已借与宏达新材用于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债务处置所需偿还宏达新材的银行贷款。
截至目前,伟伦投资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65,259,343股中合计质
押41,525,000股,占江苏伟伦持有宏达新材股份的25.1272%,占宏达
新材公司总股份的9.6017%。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