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5-05-21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名称: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宏达新材
股票代码: 002211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 通讯地址:涟水县金轮世家小区3幢101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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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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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释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拥有境内外上市公司 5%及以上股份的
情况.........................................................................................................................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5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6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6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6
第六节 备查文件..........................................................................................................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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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伟伦投资/信息披露
指 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义务人/本公司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
上市公司/宏达新材 指
所上市,股票代码:002211
伟伦投资出具的《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 伟伦投资通过大宗交易转让宏达新材 2000 万股
指
交易 股权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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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公司名称: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涟水县金轮世家小区 3 幢 101 室
法定代表人:朱德洪
注册资本:8696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2082666131172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高分子材料和机械设备贸易。
主要股东姓名:朱德洪持股 51.18%,朱恩伟持股 48.82%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他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国籍 国或地区的 长期居住地
居留权
执行董事
朱德洪 32112419540228**** 中国 无 江苏省
经理
朱恩伟 监事 32112419790208**** 中国 无 江苏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拥有境内外上市公司5%及以上
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拥有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 5%及以
上股份。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伟伦投资为支持宏达新材公司发展,减持股份所得资金
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须的程序后借给宏达新材公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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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通过二级市场卖出: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方式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 2014 年 5 月 30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有宏达新材 185,259,343 股,占股份总额的 42.84%,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三、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4 年 5 月 29 日,伟伦投资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方式出售宏达新材股票
2000 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4.62% 。本次减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宏达
新材 205,259,34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7.46%;本次减持后,仍持有宏达新
材 185,259,34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2.84%,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 2014 年 5 月 29 日前 6 个月内,伟伦投资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
易买卖宏达新材的股票。
在本报告签署前 6 个月内,伟伦投资也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
宏达新材的股票。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在本次减持后,伟伦投资在 2014 年 7 月 10 日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方
式增加出售宏达新材股票 2000 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4.62% 。伟伦投资在 2014
年度合计减持股份 4000 万股。截止本公告日,伟伦投资在 2015 年未有其它股份
减持,拥有公司股份 165,259,3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21%,仍为公司第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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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伟伦投资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65,259,343 股
份中合计质押 41,525,000 股,占伟伦投资持有宏达新材股份的 25.1272%,占宏
达新材公司总股份的 9.6017%。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
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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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朱德洪
签署日期: 2015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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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苏省扬中市明珠广场
公司
股票简称 宏达新材 股票代码 0022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务人 涟水县金轮世家小区 3 幢
司 注册地 101 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
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否为上市公司
东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 实际控制人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及变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均为 动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 均为朱德洪先生
司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 行 法 院 裁 定 □ 继 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数量:205,259,343 持股比例: 47.46%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持股数量:185,259,343 持股比例: 42.84%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变动数量: 减少 20,000,000 变动比例: 4.62 %
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是 □ 否 √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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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是 □ 否 √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注:上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截止日为 2014 年 5
月 30 日;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股份 165,259,343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8.21%。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
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
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朱德洪
签署日期: 2015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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