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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2015年度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2015-06-03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4124 号
目       录


一、2015 年度备考盈利预测报告………………………………… 1-6

二、备考盈利预测利润表 ………………………………………… 7

三、备考盈利预测报告编制说明 ………………………………… 8-58

四、关于备考盈利预测的管理层声明书 ………………………… 59-61
              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4124 号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苏宏达公司”)编制的 2015 年度备考盈利预测报告。我们
审核依据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11 号-预测性财
务信息的审核》。江苏宏达公司管理层对该预测及其所依据的各项假
设负责。这些假设已在后附的备考盈利预测报告中披露。

    根据我们对支持这些假设的证据的审核,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
项使我们认为这些假设没有为预测提供合理基础。而且,我们认为,
该预测是在这些假设的基础上恰当编制的,并按照后附的备考盈利预
测报告中披露的编制基础的规定进行了列报。

    由于预测事项通常并非预期那样发生,并且变动可能性重大,实
际结果可能与预测性财务信息存在差异。

    本备考盈利预测审计报告仅供江苏宏达公司为向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申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购买分众多媒体技术(上
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众多媒体公司”)股权事项时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江苏宏达公司申请非公
开发行股票及现金支付购买分众多媒体公司股权事项所必备的文件,
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第 1 页
(此页无正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日




                   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第 2 页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备考盈利预测报告
                                           重要提示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股份”、“公司”或“本公司”)2015 年度备
考盈利预测报告是经董事会批准由公司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遵循了谨慎
性原则,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公司提醒投资者决策时应谨慎使用且不应过分
依赖此报告。


一、      备考盈利预测编制基础
(一)      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宏达股份于 2015 年 6 月 3 日与出
          售资产的交易对方签署的《重大资产置换协议》:
          1、   重大资产置换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分众多媒体”)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多媒体的等值股份进行
                置换。
                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信资评报字[2015]第 134 号评估报告
                书,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的拟置出资产评估值为 87,958.32
                万元。根据《重大资产置换协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拟置出资产作价
                87,960.00 万元。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5]第 458 号评估报告
                书,以 2014 年 12 月 31 为基准日,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分众多媒体 100%股
                权的评估值为 4,963,224.86 万元,减去基准日后分众多媒体应对外支付的股份
                转让款及分红款 391,429.26 万元后的价值为 4,571,795.60 万元。根据《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分众多媒体 100%股权
                作价 4,570,000.00 万元。


          2、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作价 87,960.00 万元,拟置入资
                产作价 4,570,000.00 万元,两者差额为 4,482,040.00 万元。
                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的差额部分由宏达股份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
                式自分众多媒体全体股东处购买。其中,向分众传媒(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第 3 页
             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有的分众多媒体 11%股份对应的差额部分;向除分众
             传媒(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分众
             多媒体 89%股份对应的差额部分。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为宏达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股价格为 7.33 元/股(即定价基准日
             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据此,宏达股份将向分众传媒(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支付现金 500,000.00 万元,
             向除分众传媒(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以外其余交易对象发行 544,204.0363 万
             股。
             根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有关协议、决议,若
             宏达股份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另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该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应进行相应调整。


       3、   发行股份配套募集资金
             宏达股份拟采用询价发行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扣除本次重组中介费用及相关税费后将全部用于支付本
             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宏达股份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二)   备考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 2008 年年报工作的
       通知》(财会函[2008]60 号)和财政部会计司《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
       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 号函的规定,宏达股份本次向分众
       传媒(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等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收购其持有
       分众多媒体的 100%股权,为不构成业务的反向收购。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披露规定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备考合并
       财务报表系根据宏达股份与出售资产的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协议》及《重大资产置换协议》之约定,并按照以下假设基础编制:
       上述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能够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的核准。


                              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第 4 页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规定,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
       后均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
       一直存在。由于资产整合所涉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自然人江南春先生,所以备
       考合并财务报表以分众多媒体完成相关资产整合后的资产和业务框架为基础,并假
       定宏达股份对分众多媒体的资产及业务架构于本报告期初 2013 年 1 月 1 日业已存在,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将分众多媒体纳入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范围,宏达股份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以分众多媒体为主体持续经营。


       本公司 2015 年度备考盈利预测是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拟
       置入资产—分众多媒体公司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经营业绩为基础,充
       分考虑公司现时的经营能力、市场需求等因素及下列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结合
       预测期间的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在充分考虑公司的经营能力、经营计划以及下列
       各项假设的前提下,排除其他非公司可以控制因素的影响,本着谨慎的原则编制的。
       并假定宏达股份拟采用询价发行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的资金经相关部门核准后能募集到位。
       拟置入资产—分众多媒体公司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的财务报表和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测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及审核并分别出
       具了审计报告和盈利预测审核报告(报告文号为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4116 号和信
       会师报字[2015]第 114122 号)。上述预测性财务信息反映了管理层对其涵盖期间内
       本公司经营成果的预期。编制该备考盈利预测报告预测期所依据的主要会计政策和
       会计估计均与本公司实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相一致。


二、   备考盈利预测基本假设
       本公司 2015 年度备考盈利预测是基于下列基本假设编制的:
       1、本公司所遵循的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无重大改变。
       2、本公司经营业务所涉及的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改变,所在行业形势、
       市场行情无异常变化。
       3、国家现有的银行贷款利率、通货膨胀率和外汇汇率无重大改变。
       4、本公司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改变。
       5、本公司计划经营项目能如期实现或完成。
       6、本公司主要产品业务经营价格及主要成本价格无重大变化。
       7、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无舞弊和违法行为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8、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和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9、公司目前执行的税赋、税率政策不变。


                              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第 5 页
       10、公司法人主体及相关的组织结构和会计主体不发生重大变化。
       11、本备考盈利预测期内的各项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能如期实现,无重大变
       化。公司资金来源充足,不存在因资金问题而使各项业务经营计划的实施存在困难。
       12、公司已签订的主要合同假设基本能实现。


三、   备考盈利预测结果
       依据以上编制基础和基本假设,本公司 2015 年度预计实现合并利润 296,090.33 万元,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95,810.02 万元


四、   备考盈利预测报告的批准
       本公司 2015 年度备考盈利预测报告已于 2015 年 5 月 30 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附件:
       1、合并备考盈利预测表
       2、备考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3、备考盈利预测编制说明附表
       4、关于备考盈利预测的管理层声明书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五年六月二日




                               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第 6 页
附件 1-1:


                                             合并备考盈利预测表

编制单位: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14 年度已审实现数           2015 年度预测数
 一、营业总收入                                                           749,725.64                  855,511.44
     其中:营业收入                                                       749,725.64                  855,511.44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492,202.04                  496,395.12
     其中:营业成本                                                       223,447.40                  242,350.7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26,994.50                   30,803.41
             销售费用                                                     190,180.16                  176,615.34
             管理费用                                                      53,930.79                   41,833.24
             财务费用                                                     -17,740.71                   -3,253.82
             资产减值损失                                                  15,389.90                    8,046.2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57,523.60                  359,116.32
     加:营业外收入                                                        38,430.3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9.05
     减:营业外支出                                                         1,125.1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43.3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94,828.80                  359,116.32
     减:所得税费用                                                        53,116.98                   63,025.9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41,711.82                  296,090.33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41,482.99                  295,810.02
     少数股东损益                                                            228.83                       280.3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0.26
 七、综合收益总额                                                         241,711.56                  296,090.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41,482.73                  295,810.0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28.83                       280.31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并备考盈利预测表   第7页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备考盈利预测报告编制说明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备考盈利预测报告编制说明

一、    公司基本情况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股份”或“公司”)于 2004 年 1 月 7 日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2004]5 号文批复同意,由镇江宏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2004 年 2 月 13 日经江苏省工商行政管
       理局核准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 8,380.6868 万元。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名称为“江苏
       宏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 4 月 18 日经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名
       称变更为“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 5 月 22 日,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
       18,087.7186 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71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08 年 1 月 23 日
       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1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49 元,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 A 股
       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08 年 1 月 28 日出具了苏天会验[2008]2 号
       验资报告,股票简称“”,股票代码“002211”。A 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根据 2008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办理了有关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18,087.7186 万元变更为 24,187.7186 万元。
       2010 年 10 月 27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0]1491 号”文《关于核准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
       过 60,000,000 股新股,公司依据向投资者询价结果,确定最终发行数量为 46,44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07 元,公司完成非公开发
       行股票后,股本增加到 288,317,186 股,每股面值 1 元。
       2011 年 4 月 6 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 2010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公司实施了 201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88,317,186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
       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432,475,779 股,每股面值 1 元。
       注册地及总部地址:扬中市明珠广场。
       下设财务部、投资证券部、销售部、进出口部、客服中心、生产部、设备工程部、
       供应保障部、研发部、科技办公室、审计部、品管部、行政人事部等职能部门及江
       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春源分公司和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宏达新
       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市信和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市吉鹏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扬中市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江苏新宝纺织助剂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利洪硅材
       料有限公司等 7 家子公司。
       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和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生产销售、经营
       项目按生产许可证核准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有机硅单体及副产品的生产加工,
       生产销售硅油、硅橡胶及其制品、高分子材料和石油化工配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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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拟发行股份购买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宏达股份于 2015 年 6 月 3 日与出
       售资产的交易对方签署的《重大资产置换协议》:
       1、    重大资产置换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众多媒体”)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多媒体的等值股份进
              行置换。
              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信资评报字[2015]第 134 号评估报
              告书,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的拟置出资产评估值为
              87,958.32 万元。根据《重大资产置换协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拟置出
              资产作价 87,960.00 万元。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5]第 458 号评估报
              告书,以 2014 年 12 月 31 为基准日,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分众多媒体 100%
              股权的评估值为 4,963,224.86 万元,减去基准日后分众多媒体应对外支付的股
              份转让款及分红款 391,429.26 万元后的价值为 4,571,795.60 万元。根据《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分众多媒体 100%股
              权作价 4,570,000.00 万元。


       2、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作价 87,960.00 万元,拟置入资
              产作价 4,570,000.00 万元,两者差额为 4,482,040.00 万元。
              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的差额部分由宏达股份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
              式自分众多媒体全体股东处购买。其中,向分众传媒(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有的分众多媒体 11%股份对应的差额部分;向除分众
              传媒(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分众
              多媒体 89%股份对应的差额部分。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为宏达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股价格为 7.33 元/股(即定价基准日
              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据此,宏达股份将向分众传媒(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支付现金 500,000.00 万
              元,向除分众传媒(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以外其余交易对象发行 544,204.0363
              万股。
              根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有关协议、决议,
              若宏达股份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另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该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应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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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发行股份配套募集资金
              宏达股份拟采用询价发行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扣除本次重组中介费用及相关税费后将全部用于支付本
              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宏达股份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二)   拟购的买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众多媒体”)系于 2003 年 5 月 15
       日,经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长府外经[2003]114 号《关于独资经营分众多媒体技术(上
       海)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设立,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于 2003 年 5 月 22 日颁发外经
       贸独资字(2003)155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分众多
       媒体由 Focus Media (China) Holding Limited(以下称作“分众传媒(中国)控股有限
       公司”)独资设立,投资总额为 50 万美元,注册资本 45 万美元。2003 年 6 月 9 日,
       分众多媒体领取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宁分局颁发的企独沪总字第 033645 号
       (长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分众多媒体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分众传媒(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出资 45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 100%。
       2004 年 3 月 10 日,经分众多媒体董事会批准,同意将注册资本由 45 万美元增资到
       500 万美元,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并经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长府外经[2004]67
       号批准,于 2004 年 5 月 17 日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增资部分由
       原投资者分众传媒(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以美元现汇投入,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 500
       万美元。
        2004 年 9 月 20 日,经分众多媒体董事会批准,同意将注册资本由 500 万美元增资
       到 980 万美元,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并经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长府外经[2004]298
       号批准,于 2004 年 9 月 20 日和 2004 年 10 月 8 日分别取得了变更后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增资部分由原投资
       者分众传媒(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以美元现汇投入,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 980 万美
       元。
       2005 年 2 月 17 日,经分众多媒体董事会批准,同意将注册资本由 980 万美元增资
       到 1,500 万美元,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并经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长府外经[2005]51
       号批准,于 2005 年 3 月 4 日和 2005 年 3 月 7 日取得了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增资部分由原投资者分众
       传媒(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以美元现汇投入,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 1,500 万美元。
        2005 年 7 月 10 日,经分众多媒体董事会批准,同意将注册资本由 1,500 万美元增资
       到 2,000 万美元,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并经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沪外资委
       协[2005]1746 号批准,于 2005 年 8 月 12 日和 2005 年 9 月 6 日分别取得了变更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增资部
       分由原投资者分众传媒(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以美元现汇投入,增资后的注册资本
       为 2,000 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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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 年 10 月 8 日,经分众多媒体董事会批准,同意将注册资本由 2,000 万美元增资
       到 3,800 万美元,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并经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沪外资委
       协[2006]385 号批准,于 2006 年 2 月 21 日和 2006 年 2 月 27 日分别取得了变更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增资部
       分由原投资者分众传媒(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以美元现汇投入,增资后的注册资本
       为 3,800 万美元。
       2013 年 10 月 15 日,经分众多媒体董事会批准,同意股东分众传媒(中国)控股有
       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分众多媒体 100%股权质押给 DBS BANK LTD., HONG KONG
       BRANCH,并经由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沪商外资批[2013]4023 号批准、上海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股质登设字[002013]第 0218 号设立。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分众多媒体注册资本为 3,800 万美元,《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注册号为 310000400344714(市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经营期限为
       2003 年 6 月 9 日至 2018 年 6 月 8 日。
       分众多媒体的经营范围是研制、开发多媒体网络信息系统软件;多媒体网络工程设
       计咨询、市场调研及中介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液晶显示播放器、相关电子产品
       及配件的生产、组装、整合及包装;商务咨询(除中介);销售公司自产产品(涉
       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三、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与方法
(一)    基本编制基础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披露规定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规定,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
       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
       存在。由于下述资产整合所涉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自然人江南春先生,所以本
       次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以分众多媒体完成相关资产整合后的资产和业务框架为
       基础,并假定分众多媒体现时业务架构于报告期初业已存在且持续经营。
       相关资产整合如下:
       1、   上海分众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分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85%股权
              根据 2014 年 11 月 20 日上海分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自然人
              江 南 春 先 生 将 其 持 有 的 上 海 分 众 广 告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85% 的 股 权 , 以
              595,382,000.00 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分众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并于 2015
              年 1 月 5 日支付股权转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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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分众多媒体收购分众(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
              根据 2015 年 2 月 28 日分众多媒体董事会决议,同意分众多媒体以人民币
              1,080,000,000.00 元的价格受让分众传媒(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分众(中
              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3、   分众多媒体收购驰众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100%股权
              根据 2015 年 2 月 28 日分众多媒体董事会决议,同意分众多媒体以人民币
              1,450,000,000.00 元的价格受让分众传媒(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驰众信
              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4、   分众多媒体收购上海分众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
              根据 2015 年 2 月 28 日分众多媒体董事会决议,同意分众多媒体以人民币
              1,844,250.00 元的价格受让分众传媒(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分众软
              件技术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5、   分众多媒体收购深圳前海分众信息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
              根据 2015 年 1 月 23 日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分众多媒体以人民币 1,835,700.00
              元的价格受让分众传媒(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前海分众信息服务
              管理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6、   分众多媒体收购上海传智华光广告有限公司 100%股权
              根据 2015 年 2 月 28 日分众多媒体董事会决议,同意分众多媒体以人民币
              94,223,473.10 元的价格受让华光广告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传智华光广告有限
              公司 100%的股权。


       7、   上海求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购华光广告有限公司 100%股权
              根据 2015 年 4 月 23 日股权转让协议,同意上海求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
              111,680,000.00 美元的价格受让 Giovanna Newco 2 Limited 持有的华光广告有
              限公司 100%的股权,汇率按届时办理对外汇出时经办银行人民币兑美元的汇
              率确定。


(二)   备考编制基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
       关规定,宏达股份需对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备考合并,
       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根据宏达股份与出售资产的交易对
       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重大资产置换协议》之约定,
       并按照以下假设基础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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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二(一)所述的资产重组议案能够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2、   假设宏达股份对分众多媒体的资产及业务架构于本报告期初 2013 年 1 月 1 日
             业已存在,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将分众多媒体纳入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范围,
             宏达股份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以分众多媒体为主体持续经营。


       3、   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分众多媒体股权而产生的费用及税
             务等影响不在备考财务报表中反映。


(三)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次宏达股份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分众多媒体全体股东持有的分众多媒体的等值股
       份进行置换,从而控股合并分众多媒体,从法律意义上,本次合并是以宏达股份为
       合并方主体对分众多媒体进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但鉴于合并完成后,公司被
       分众多媒体原股东分众传媒(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所控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本次企业合并在会计上应认定为反向收购,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企业合并》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1、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法律上子公司分众多媒体的资产、负债以其在合并前的
             账面价值进行确认和计量。
       2、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留存收益和其他权益余额反映的是分众多媒体在合并
             前的留存收益和其他权益余额。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权益性工具的金额反映公司合并前的股本以及假定在
              确定该项企业合并成本过程中新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金额。在备考合并财务报
              表中的权益结构反映公司的权益结构,即公司发行在外权益性证券的数量及种
              类。
       3、   因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在假定本次交易于 2013 年 1 月 1 日已经完成,公司的
             业务架构于 2013 年 1 月 1 日已经形成并独立存在的基础上,根据上述的方法
             编制的。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备考财务报表未编制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
             和备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四)   合并成本的确定及合并差额的处理
       1、   合并成本的确定:
              合并成本为发行股份购买分众多媒体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公允价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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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合并差额的处理:
              合并成本与分众多媒体账面净资产的差额为合并差额,因本次资产重组为不
              构成业务的反向收购,合并差额在备考财务报表中按权益性交易的原则调减
              “资本公积”,不确认商誉。
              宏达股份本次资产重组为不构成业务反向收购的判断: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 2008 年年报工
              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 号)和财政部会计司《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
              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 号函的规定,宏
              达股份本次向分众传媒(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等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收购其持有分众多媒体的 100%股权,为不构成业务的反向收购。


四、   备考财务报表采用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按照本报告附注三(一)(二)所述,公司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以分众多媒体
        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为主体持续经营,以下为分众多媒体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备考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   营业周期
       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四)   记账本位币
       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
       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
       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
       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
       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
       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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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
       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六)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范围
              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公司
              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2、   合并程序
              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备考合并
              财务报表。公司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
              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
              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
              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备考
              合并财务报表时,按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
              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
              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
              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备考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
              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
              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备考合并
              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
              利润纳入备考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
              量纳入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
              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
              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
              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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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
              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备考
              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
              利润纳入备考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
              入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
              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
              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
              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
              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
              费用、利润纳入备考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
              入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
              余股权投资,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
              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
              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
              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
              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
              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
              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
              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
              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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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公司将
              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
              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
              差额,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
              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
              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
              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
              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
              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备
              考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
              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
              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
              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
              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备考现金流量表时,将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
       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
       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八)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
              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
              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
              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备考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
              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备考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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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备考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
              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九)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
              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
             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
              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
              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
              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
              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
              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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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
              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
              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
              出,计入当期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
              计量。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
              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
              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
              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
              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
              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
              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
              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
              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
              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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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
              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
              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
              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
              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
              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
              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
              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
              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
              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
              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
              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
              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
              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十)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    应收账款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应收款项金额在 100.00 万元以上。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
              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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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组合类别                           确定组合的依据
                                                                                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 1          期末对于应收账款进行单项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

                        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账龄分析法
                        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如经减值测试未发现

                        减值的,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2          行业整体风险较高及已出现无法收回迹象的应收款项             个别认定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账龄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0-30 天
       31-210 天                                  5.00%                              5.00%
       211-300 天                                 30.00%                             30.00%
       301-390 天                                 40.00%                             40.00%
       391 天以上                                 75.00%                             75.00%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个别认定法                                                            单项进行减值测试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经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
                 因其发生了特殊减值,不适合按照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结合现时情况分析确定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2、       其他应收款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其他应收款项金额在 100.00 万元以上。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
                 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其他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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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
       确定组合的依据

                    期末对于其他应收款进行单项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

        组合 1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如经减值

                    测试未发现减值的,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期末对于备用金、押金及保证金进行单项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

        组合 2      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如经减值测试未发现减值的,则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3      公司关联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 1      账龄分析法

        组合 2      个别计提法

        组合 3      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1-2 年                                                           10.00%
       2-3 年                                                           30.00%
       3 年以上                                                          100.00%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组合名称                            其他应收款计提方法说明
        组合 2                                                    单项进行减值测试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经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
                 因其发生了特殊减值,不适合按照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结合现时情况分析确定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十一)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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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   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
              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
              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
              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
              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
              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
              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
              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
              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十二) 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
              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
              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
              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
              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公司联营企业。


       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
              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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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最终控制方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
              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
              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
              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
              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
              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
              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
              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
              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
              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
              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
              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
              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
              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
              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
              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
              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第 2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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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
              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
              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的,以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
              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
              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
              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
              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
              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
              当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
              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
              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
              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
              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
              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
              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
              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
              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
              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
              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
              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
              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
              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
              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第 2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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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
               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
               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
               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媒体资产            年限平均法             5              0        20.00%
         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0        20.00%
         运输工具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5              0        20.00%


(十四)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
        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
        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
        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
        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额。
(十五)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
               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
               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
               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
               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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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
              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
              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
              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
              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
              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
              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
              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
              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
              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
              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
              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
              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
              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十六)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
       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
       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
       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
       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
       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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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
       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
       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
       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
      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
      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
      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
      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
      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十七)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
      费用。
       摊销方法: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十八)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
               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
               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设定提存计划
               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
               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
               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
               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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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预计负债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
              条件时,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
              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
              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
             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
              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
              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
              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
              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
              价值。


(二十) 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最终控股母公司分众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为了获取职工提供服务
       而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将分众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职工发放的权益工
       具而产生的相关成本费用,记入本公司的财务报表。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
              值计量。本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进行股份支付的,职工出资认购股票,股票在
              达到解锁条件并解锁前不得上市流通或转让;如果最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
              解锁条件未能达到,则本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股票。本公司取得职
              工认购限制性股票支付的款项时,按照取得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
              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全额确认一项负债并确认库存股。在等待期内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是否达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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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为基础,
               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
               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
               额进行调整。但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
               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对于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除非行权条件是市场条
               件或非可行权条件,此时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
               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
               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
               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
               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
               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
               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
               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
               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
               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
               价值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
               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承担负债
               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增加相应负债。在相关
               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一)收入
       1、     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1)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   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
                     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5)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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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提供劳务
              (1) 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确认的金
              额为合同或协议总金额;
              (2) 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
              可靠估计得情况下,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3)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已
              经发生并预计能够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
              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只能部分地得到补偿,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劳
              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结转成本;如果已经发生的
              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得到补偿,则不确认收入,并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确认
              为当期费用。
       3、    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而产生的使用费收入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
              收费方法计算确定,并应同时满足一下条件:
              (1)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
              (2)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   广告投放收入
              广告收入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在公众面前予以确认,广告的制作收
              入在期末或年度终了时根据项目的完成程度予以确认。
              公司对广告发布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
              (1) 存在有力证据证明与客户之间达成了协议;
              (2) 广告已按协议约定的投放媒介类型、投放数量、投放区域、点位及点位
              数、投放期间、广告长度及循环次数等条款完成播放;
              (3)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将流入公司;
              (4) 收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十二) 政府补助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
              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
              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
              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
              政府补助。
              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
              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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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之外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
              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是否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


       2、   确认时点
             公司政府补助于实际收到或取得补助的权力时确认。


       3、   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
              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
              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公司
              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十三)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
        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
        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
        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
        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
        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
        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
        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
        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
        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二十四)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
        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
        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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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的母公司;
         (2) 公司的子公司;
         (3) 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 对公司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 对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 公司的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7) 公司的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8) 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9) 公司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0)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
         同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十五)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本报告期无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


五、    税项
(一)    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

       增值税            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     3%、6%、17%     3%、6%、17%

                         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营业税            按应税营业收入计缴                             5%                5%

       文化事业建设费    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                   3%                3%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及增值税计缴             1%、5%、7%      1%、5%、7%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及增值税计缴               2%、3%            2%、3%



        合并范围内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报告期内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情况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备注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5.00%         15.00%             注 17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25.00%         25.00%

       上海分众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00%         25.00%

       分众(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2.50%         12.50%             注1

       驰众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12.50%                            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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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主体名称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备注

     上海分众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25.00%        25.00%     2013 年新设

     深圳前海分众信息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25.00%                   2014 年新设

     上海分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25.00%        25.00%

     上海分众广告有限公司                            25.00%        25.00%

     上海新分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25.00%        25.00%

     上海新分众广告有限公司                          25.00%        25.00%

     上海分众百新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25.00%        20.00%        注6

     上海分众翔鲲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25.00%        20.00%        注7

     上海分众德峰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25.00%        25.00%

     分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5.00%        15.00%        注3

     驰众广告有限公司                                25.00%        25.00%     2013 年新设

     上海福美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00%        25.00%

     上海乾健广告有限公司                            20.00%        20.00%        注5

     浙江睿鸿分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25.00%        25.00%

     南京分众传播广告有限公司                        25.00%        25.00%

     武汉格式分众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25.00%        25.00%

     四川分众传媒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25.00%        25.00%

     云南分众传媒有限公司                            25.00%        25.00%

     重庆戈阳分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5.00%        25.00%

     大连分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25.00%        25.00%

     青岛分众广告有限公司                            25.00%        25.00%

     长沙分众世纪广告有限公司                        25.00%        25.00%

     上海完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5.00%        25.00%

     上海新完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5.00%        25.00%

     天津市分众彤盛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25.00%        25.00%

     西安分众文化信息传播有限公司                    25.00%        25.00%

     珠海分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00%        25.00%        注8

     广州福克广告有限公司                            25.00%        25.00%

     厦门分众广告有限公司                            25.00%        25.00%

     河北分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25.00%        25.00%

     合肥福克斯广告有限公司                          20.00%        20.00%        注9

     沈阳分众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25.00%        25.00%

     济南分众广告有限公司                            25.00%        25.00%

     福州福克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5.00%        25.00%


                                  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第 3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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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备考盈利预测报告编制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备注

     东莞市分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20.00%        25.00%        注 10

     郑州分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25.00%        25.00%

     吉林分众广告有限公司                            25.00%        25.00%

     哈尔滨分众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20.00%        25.00%        注 11

     贵州分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20.00%        25.00%        注 12

     兰州分众广告有限公司                            25.00%        25.00%

     上海纵横品誉广告有限公司                        25.00%        25.00%

     苏州分众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25.00%        25.00%

     珲春分众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25.00%        25.00%

     吉林光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25.00%        25.00%

     佛山市若谦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25.00%        25.00%

     山西分众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25.00%        25.00%

     上海解放分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25.00%        25.00%

     分众传媒有限公司                                25.00%                   2014 年新设

     上海新结构广告有限公司                          25.00%        25.00%

     上海框架广告发展有限公司                        25.00%        25.00%

     上海框架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5.00%     2013 年注销

     上海定向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25.00%        25.00%

     上海驰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25.00%        25.00%

     上海原驰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25.00%        25.00%

     上海利铸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25.00%        25.00%     2014 年注销

     上海原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5.00%        25.00%

     宁波江东龙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00%        25.00%        注 13

     上海弘浩广告有限公司                            25.00%        25.00%

     苏州华韵传媒文化有限公司                        25.00%        25.00%

     南宁框架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25.00%        25.00%

     上海智艺广告有限公司                                          25.00%     2013 年注销

     郑州分众框架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20.00%        25.00%        注 15

     上海景轩广告有限公司                                          25.00%     2013 年注销

     石家庄框架中联广告有限公司                                               2012 年注销

     济南框架广告有限公司                                          25.00%     2013 年注销

     太原框架巨中广告有限公司                        25.00%        25.00%

     上海大瀚广告有限公司                            25.00%        25.00%

     青岛目标广告有限公司                            25.00%        25.00%


                                  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第 3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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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备考盈利预测报告编制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备注

     青岛海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5.00%        25.00%

     沈阳万海千洲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25.00%        25.00%

     长沙框架广告有限公司                            25.00%        25.00%

     上海卓盛广告有限公司                            25.00%        25.00%     2014 年注销

     四川框架广告有限公司                            25.00%        25.00%

     合肥框众广告有限公司                            20.00%        25.00%        注 14

     厦门红鑫海岸广告有限公司                        25.00%        25.00%

     哈尔滨鑫高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5.00%     2013 年注销

     哈尔滨晶视广告有限公司                          25.00%        25.00%

     昆明精之锐广告有限公司                          25.00%        25.00%

     广州市菲沙广告有限公司                          25.00%        25.00%

     北京央视三维广告有限公司                        25.00%        25.00%

     上海分众晶视广告有限公司                        25.00%        25.00%

     上海振浩广告有限公司                            25.00%        25.00%

     成都分众晶视广告有限公司                        15.00%        15.00%        注 16

     分众晶视广告有限公司                            25.00%        25.00%     2013 年新设

     华光广告有限公司                                16.50%        16.50%

     上海传智华光广告有限公司                        25.00%        25.00%

     北京传智华光广告有限公司                        25.00%        25.00%

     上海传智广告有限公司                            25.00%        25.00%

     上海睿力广告有限公司                            25.00%        25.00%

     上海传瑞广告有限公司                            25.00%        25.00%

     上海传信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25.00%        25.00%

     上海传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5.00%        25.00%

     成都传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5.00%        25.00%

     上海享乐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25.00%        25.00%

     上海聚众目标传媒有限公司                        25.00%        25.00%

     沈阳聚众目标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25.00%        25.00%

     北京分众无线传媒技术有限公司                    15.00%        15.00%        注2

     宁波分众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00%                   2014 年新设

     上海丰晶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25.00%        25.00%

     深圳微空间广告有限公司                          25.00%                   2014 年新设

     宁波分个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25.00%                   2014 年新设

     上海个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00%                   2014 年新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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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备考盈利预测报告编制说明

(二)   税收优惠
       子公司税收优惠政策
       (1) 分众(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 1)
       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第六税务所出具的编号为浦税九所备(2011)第 030
       号《企业所得税优惠事先备案结果通知书》,同意分众(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享受“浦东新区新办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相应税收优惠政策,可于 2012 年度-2014
       年度按照 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 北京分众无线传媒技术有限公司(注 2)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第九税务所出具的编号为海国税 201209JMS160012 号《企
       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登记书》,同意北京分众无线传媒技术有限公司享受“北京市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内资)过渡期”相应税收优惠政策,可于 2012
       年度-2014 年度按照 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分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注 3)
       根据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出具的《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
       惠政策审核确认表》,分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12 年度-2014 年度享受西部大开发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税率征收。
       (4) 驰众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注 4)
       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的编号为浦国税九所减签(2013)015 号《企
       业所得税优惠事先备案结果通知书》,同意驰众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可享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
       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 号文)规定,自 2012 年度起,2012 年度-2013
       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2014 年度-2016 年度按照 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
       税。
       (5) 上海乾健广告有限公司(注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
       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上海乾健广告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经申报,公司 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企业所得税按
       其所得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税率征收。
       (6) 上海分众百新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注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
       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上海分众百新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2012 年
       度及 2013 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经申报,公司 2012 年度及 2013 年度企业
       所得税均按其所得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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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
备考盈利预测报告编制说明

       (7) 上海分众翔鲲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注 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
       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上海分众翔鲲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2012 年
       度及 2013 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经申报,公司 2012 年度及 2013 年度企业
       所得税均按其所得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税率征收。
       (8) 珠海分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注 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
       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珠海分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符
       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经申报,公司 2014 年度企业所得税按 20%税率征收。
       (9) 合肥福克斯广告有限公司(注 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
       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合肥福克斯广告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经申报,公司 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企业所得
       税均按 20%税率征收。
       (10) 东莞市分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注 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
       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东莞市分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2014 年度
       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经申报,公司 2014 年度企业所得税按 20%税率征收。
       (11) 哈尔滨分众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注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
       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哈尔滨分众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2014 年度
       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经申报,公司 2014 年度企业所得税按 20%税率征收。
       (12) 贵州分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注 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
       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贵州分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符
       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经申报,公司 2014 年度企业所得税按 20%税率征收。
       (13) 宁波江东龙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 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
       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宁波江东龙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14 年
       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经申报,公司 2014 年度企业所得税按 20%税率征
       收。
       (14) 合肥框众广告有限公司(注 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
       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合肥框众广告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符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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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型微利企业的条件。经申报,公司 2014 年度企业所得税按其所得减按 50%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按 20%税率征收。
        (15) 郑州分众框架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注 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
        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郑州分众框架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2014 年
        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经申报,公司 2014 年度企业所得税按 20%税率征
        收。
        (16) 成都分众晶视广告有限公司(注 16)
       根据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第一直属分局出具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
       表》,成都分众晶视广告有限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
       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税率征收。
        (17)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 17)
       2007 年 3 月 1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所得税法”),自 2008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
       行新所得税法。依据科技部、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颁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
       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
       号),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按 15%的所得税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六、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是否纳入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子公司名称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分众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是                    是

         上海分众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是                    是

         分众(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是                    是

         驰众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是                    是

         上海分众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是                    是

         深圳前海分众信息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是                    否

         上海分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是                    是

         上海分众广告有限公司                                 是                    是

         上海新分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是                    是

         上海新分众广告有限公司                               是                    是

         上海分众百新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是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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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纳入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子公司名称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上海分众翔鲲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是                    是

         上海分众德峰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是                    是

         分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是                    是

         驰众广告有限公司                                     是                    是

         上海福美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是                    是

         上海乾健广告有限公司                                 是                    是

         浙江睿鸿分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是                    是

         南京分众传播广告有限公司                             是                    是

         武汉格式分众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是                    是

         四川分众传媒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是                    是

         云南分众传媒有限公司                                 是                    是

         重庆戈阳分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是                    是

         大连分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是                    是

         青岛分众广告有限公司                                 是                    是

         长沙分众世纪广告有限公司                             是                    是

         上海完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是                    是

         上海新完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是                    是

         天津市分众彤盛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是                    是

         西安分众文化信息传播有限公司                         是                    是

         珠海分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是                    是

         广州福克广告有限公司                                 是                    是

         厦门分众广告有限公司                                 是                    是

         河北分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是                    是

         合肥福克斯广告有限公司                               是                    是

         沈阳分众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是                    是

         济南分众广告有限公司                                 是                    是

         福州福克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是                    是

         东莞市分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是                    是

         郑州分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是                    是

         吉林分众广告有限公司                                 是                    是

         哈尔滨分众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是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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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纳入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子公司名称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贵州分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是                    是

         兰州分众广告有限公司                                 是                    是

         上海纵横品誉广告有限公司                             是                    是

         苏州分众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是                    是

         珲春分众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是                    是

         吉林光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是                    是

         佛山市若谦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否                    否

         山西分众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是                    是

         上海解放分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是                    是

         分众传媒有限公司                                     是                    否

         上海新结构广告有限公司                               是                    是

         上海框架广告发展有限公司                             是                    是

         上海框架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否                    否

         上海定向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是                    是

         上海驰众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是                    是

         上海原驰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是                    是

         上海利铸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否                    是

         上海原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是                    是

         宁波江东龙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是                    是

         上海弘浩广告有限公司                                 是                    是

         苏州华韵传媒文化有限公司                             是                    是

         南宁框架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上海智艺广告有限公司                                 否                    是

         郑州分众框架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上海景轩广告有限公司                                 否                    是

         石家庄框架中联广告有限公司                           否                    否

         济南框架广告有限公司                                 否                    是

         太原框架巨中广告有限公司                             是                    是

         上海大瀚广告有限公司                                 否                    是

         青岛目标广告有限公司                                 是                    是

         青岛海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是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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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纳入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子公司名称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沈阳龙涛源广告有限公司                               否                    是

         辽宁框架广告有限公司                                 否                    是

         沈阳万海千洲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是                    是

         长沙框架广告有限公司                                 是                    是

         上海卓盛广告有限公司                                 否                    是

         四川框架广告有限公司                                 是                    是

         合肥框众广告有限公司                                 是                    是

         厦门红鑫海岸广告有限公司                             是                    是

         哈尔滨鑫高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否                    否

         哈尔滨晶视广告有限公司                               是                    是

         昆明精之锐广告有限公司                               是                    是

         广州市菲沙广告有限公司                               是                    是

         北京央视三维广告有限公司                             是                    是

         上海分众晶视广告有限公司                             是                    是

         上海振浩广告有限公司                                 是                    是

         成都分众晶视广告有限公司                             是                    是

         分众晶视广告有限公司                                 是                    是

         HUA KUANG ADVERTISING COMPANY,
                                                              是                    是
         LIMITED(注)

         上海传智华光广告有限公司                             是                    是

         北京传智华光广告有限公司                             是                    是

         上海传智广告有限公司                                 是                    是

         上海睿力广告有限公司                                 是                    是

         上海传瑞广告有限公司                                 是                    是

         上海传信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是                    是

         上海传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否                    否

         成都传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是                    是

         上海享乐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是                    是

         上海聚众目标传媒有限公司                             是                    是

         沈阳聚众目标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是                    是

         北京分众无线传媒技术有限公司                         是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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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纳入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子公司名称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宁波分众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是                    否

         上海丰晶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是                    是

         深圳微空间广告有限公司                                是                    否

         宁波分个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是                    否

         上海个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是                    否



七、   备考盈利预测表各项目的预测依据和计算方法
(一)   营业收入预测

                项目                2014 年度已审实现数                 2015 年度预测数
       主营业务收入                               749,725.64                         855,511.44
       合计                                       749,725.64                         855,511.44


       主营业务收入预测

                项目                2014 年度已审实现数                 2015 年度预测数
       楼宇媒体                                   615,592.34                         695,619.35
       影院媒体                                    95,609.92                         129,073.39
       其他媒体业务                                38,523.38                           30,818.70
       合计                                       749,725.64                         855,511.44
       说明:
       (1)本公司主营业务为楼宇媒体业务、影院媒体业务、其他媒体业务。楼宇媒体业
       务分为楼宇媒体资源广告业务和框架媒体资源广告业务;影院媒体业务即影院的媒
       体资源广告业务;其他媒体业务主要为卖场媒体资源广告业务和户外大牌媒体资源
       广告业务。
       (2) 本公司营业收入根据主营业务的结构、2012 年至 2014 年的经营业绩及 2015
       年度经营计划来确认,其中楼宇媒体业务应用移动互联网营销技术增强了楼宇广告
       的精准性、互动性,使其促销功能增强、广告价值提升。2015 年度,随着互动式营
       销的积极推广,楼宇媒体业务将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本次预测 2015 年楼宇媒体业
       务增长率为 13%;未来年度随着影视行业的快速发展、观影人次的提升,影院媒体
       业务将保持高速增长,本次预测 2015 年影院媒体业务增长率为 35%;其他媒体业务
       主要为户外大牌业务,与本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契合度较低、且业务的毛利率较低,
       因此战略性削减了相关业务的投入,本次预测 2015 年其他媒体业务下降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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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营业成本预测
       1、    按产品分类

                  项目                 2014 年度已审实现数          2015 年度预测数
       楼宇媒体                                       162,058.40            172,951.10
       影院媒体                                        39,438.24             51,932.52
       其他媒体业务                                    21,950.76             17,467.08
       合计                                           223,447.40            242,350.70


       2、    按内容明细分类

                  项目                 2014 年度已审实现数          2015 年度预测数
       媒体租赁成本                                   153,962.70            174,292.58
       职工薪酬                                        35,518.80             32,144.00
       折旧费                                          15,598.72             15,838.84
       物料消耗                                          5,293.28             5,822.61
       其他媒体采购成本                                  3,982.64             4,380.90
       制作及技术费用                                    3,307.33             3,638.07
       通讯及交通费                                      1,243.79             1,368.16
       其他成本                                           925.88              1,018.46
       咨询费                                             923.68              1,016.04
       差旅费                                             649.37                714.31
       清场费                                             629.04                691.95
       运输费                                             475.44                522.99
       业务招待费                                         474.75                522.22
       办公费                                             345.06                379.57
       期权费用摊销                                        116.92
       合计                                           223,447.40            242,350.70
       说明:
       (1)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为非变动成本,非变动成本均按公司媒体资源业务
       的销售增长情况以及根据历史实际发生数进行判断预测。
       (2)成本中的媒体租赁成本按照公司媒体资源业务的销售增长情况,签订的相关租
       赁合同、各业务板块点位数和年租金综合计算的复合增长率结合 2014 年实际发生的
       租金额来进行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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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成本中的折旧按照公司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基准日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按历史实际发生数预测的资本性支出、预计使用期并结合 2014 年度的加权折旧率等
       进行预测。
       (4)成本中的职工薪酬根据公司人员招聘计划和岗位编制,并参考历史年度人员薪
       酬水平和 2015 年度财务预算进行预测,2015 年度预测剔除了 2014 年度发放特别奖
       金的因素。
       (5)制作费等其他费用,鉴于该类费用与公司的经营业务存在较密切的联系,本次
       预测将该类费用与营业收入的比率结合历史年度的支出情况进行估算。


(三)   营业毛利率预测

                                                           毛利率
              项目名称
                                2014 年度已审实现数      2015 年度预测数        增减变动数

       一、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          70.20%                   71.67%            1.47%

       楼宇媒体                        73.67%                   75.14%            1.47%

       影院媒体                        58.75%                   59.77%            1.02%

       其他媒体业务                    43.02%                   43.32%            0.30%

       合计                            70.20%                   71.67%            1.47%

       说明:
       (1)2014 年楼宇媒体业务的毛利率实际数为 73.67%,2015 年预测数为 75.14%,
       毛利率增长 1.47%,基本持平无重大波动。
       (2)2014 年影院媒体业务的毛利率实际数为 58.75%,2015 年预测数为 59.77%,
       毛利率增长 1.02%,基本持平无重大波动。
       (3)2014 年其他媒体业务的毛利率实际数为 43.02%,2015 年预测数为 43.32%,
       毛利率增长 0.30%,基本持平无重大波动。
       (4)2015 年公司总体毛利率预计增长 1.47%,基本持平无重大波动。


(四)   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目              2014 年度已审实现数              2015 年度预测数
       文化事业建设费                                 22,469.33                    25,665.34
       城市维护建设税                                  2,158.05                      2,462.55
       教育费附加及其他                                2,367.12                      2,675.52
       合计                                           26,994.50                    30,8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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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有文化事业建设费、城市维护建设费和教育费附加
       等,营业税金及附加按照预测的营业收入及适用税率计算,具体税率详见八、税项
       所述。


(五)   销售费用

                    项目               2014 年度已审实现数        2015 年度预测数
       销售业务费                                    142,064.07           153,992.06
       职工薪酬                                       46,642.93             21,387.89
       差旅费                                            417.48               476.38
       股票期权费用                                      390.53
       业务招待费                                        361.93               413.00
       其他费用                                          174.30               198.89
       交通费                                            128.92               147.12
       合计                                          190,180.16           176,615.34
       说明:
       (1)销售费用中的销售业务费的预测是依据历史年度实际情况以及根据 2015 年度
       经营计划进行预测的。
       (2)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根据公司人员招聘计划和岗位编制,并参考历史年度人
       员薪酬水平和财务预算进行预测,2015 年度预测剔除了 2014 年度发放特别奖金的
       因素。
       (3)销售费用中的其他费用与公司的经营业务存在较密切的联系,按 2014 年度公
       司实际费用发生额与营业收入的比例预测 2015 年度数据。
       (4)
(六)   管理费用

                    项目               2014 年度已审实现数        2015 年度预测数
       职工薪酬                                       27,191.55             16,055.88
       房租费用                                        9,300.89              9,951.95
       专业服务费                                      5,243.91              2,650.00
       研发费用                                        5,092.65              5,811.22
       其他费用                                        3,005.07              3,305.58
       折旧及摊销                                      1,667.63              1,692.17
       办公费用                                        1,440.71              1,584.78
       税金                                              710.60               78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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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4 年度已审实现数          2015 年度预测数
       期权费用                                             277.78                          -
       合     计                                         53,930.79               41,833.24
       说明:
       (1)管理费用的预测是根据公司历史年度实际情况,根据 2015 年度财务预算并综
       合考虑历史年度费用实际情况及变动趋势进行预测。
       (2)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根据公司人员招聘计划和岗位编制,并参考历史年度人
       员薪酬水平和 2015 年度财务预算进行预测,2015 年度预测剔除了 2014 年度发放特
       别奖金的因素。
       (3)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按 2014 年度实际费用发生额与营业收入的比例预测 2015
       年度数据。
       (4)管理费用中的折旧按照公司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基准日固定资产账面
       原值、按历史实际发生数预测的资本性支出、预计使用期并结合 2014 年度的加权折
       旧率等进行预测。
       (5)管理费用中的推销是特许权经营费、软件维护费和装修费按照受益期间进行分
       摊的原则进行预测。
       (6)管理费用中的专业服务费根据 2014 年度水平进行预测,并剔除了 2014 年度计
       提的重组相关费用的因素。


(七)   财务费用

                   项目           2014 年度已审实现数                2015 年度预测数
       其中:利息收入                             -18,533.97                      -4,116.92
       利息支出
       汇兑损益                                        36.88
       其他                                          756.38                            863.10
       合计                                       -17,740.71                      -3,253.82
       说明:
       (1)本公司基准日及未来年度无借款计划,2015 年度利息支出预测数为 0。
       (2)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按照 2015 年预测的经营性现金流以及预计的银行存款
       利率进行预测。
       (3)财务费用中的其他主要为手续费,按 2014 年度实际费用发生额与营业收入的
       比例预测 2015 年度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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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2014 年度已审实现数             2015 年度预测数
       合计                                   15,389.90                    8,046.25
       说明: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计提的坏账损失,依据 2015 年度预测的应收账款增长额
       和 2014 年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占收入的比例以及 2015 年度预测的收入和预计
       的坏账核销比例进行预测。
(九)   投资收益

                项目           2014 年度已审实现数            2015 年度预测数
       合计

       说明:本公司未有联营及合营公司,且本公司尚未有计划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
       子公司,因此 2015 年度投资收益不进行预测。


(十)   营业外收入

                项目           2014 年度已审实现数            2015 年度预测数
       合计                                     38,430.32
       说明: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本公司所收到的地方财政及税务扶持补助款,因奖励补助
       具有不确定性,故 2015 年不进行预测。


(十一) 营业外支出
       因营业外支出均具有不确定性,故 2015 年度不进行预测。


(十二) 所得税费用

                项目           2014 年度已审实现数            2015 年度预测数
       当期所得税费用                           73,203.99                 65,404.67
       递延所得税费用                          -20,087.01                  -2,378.68
       合计                                     53,116.98                 63,025.99
       说明:本公司及子公司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参见九、税项所述。
       本公司以 2015 年度利润总额的预测数据为基础,确定 2015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结
       合企业所得税税率预测本公司 2015 年度所得税发生额。
       考虑到分众(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驰众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
       众无线传媒技术有限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且主营业务是为传媒业
       务提供技术支持,预测按照其历史年度利润总额占总体利润总额的比例确定 2015 年
       度应纳税所得额;考虑到分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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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营业务与本公司类似,预测按照其历史年度利润总额占总体利润总额的比例确定
       2015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考虑到上海分众百新广告传播有限公司等小型微利企业的
       利润总额及纳税金额较少,预测按照 25%的所得税税率进行预测。


(十三) 其他综合收益
       说明:因其他综合收益均具有不确定性,故 2015 年度不进行预测。


八、   影响备考盈利预测结果实现的主要问题及准备采取的措施
       本公司所作备考盈利预测已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是由于
       备考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
       不应过于依赖该项资料,并注意如下主要问题:
(一)   本公司对收入的预测主要考虑了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广告行业政策及发展趋势,公
        司过去几年的市场表现和现阶段的市场预期等综合因素,整体情况能否达到预期效
        果还有待市场的考验。因此,收入能否达到预期目标存在一定的风险,同样影响盈
        利目标的实现。
       对策:通过对各业务板块的管理及业务支持,监督其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完
       成预期任务。(1)集中管控,加强对各业务板块的监督与管理。(2)充分发挥规
       模效应,在公司内部业务合作上加强管理,提高业务综合服务水平,提高公司总体
       盈利水平。(3)加强互联网新媒体领域的研发以及各业务板块与互联网数据互动的
       技术研发,拓展互联网新媒体业务板块领域和现有板块业务与互联网数据多层次互
       动的业务发展策略。


(二)   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因不可控因素离开公司,可能导致公司客户流失,因此收入能否
        达到预期目标存在一定风险,这些因素都将可能对公司未来盈利造成一定的影响。
       对策:加强对核心管理人员的奖励机制,使其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进行捆绑,最终
       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


(三)   费用支出控制风险
       公司规模的迅速扩张,在资源整合、市场开拓、人力资源等各方面均要加强管理和
       协调,在此过程中如不能对公司费用的支出进行严格控制,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
       生重大影响。
       对策:公司将严格执行年度预算计划及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提升内部管理效率,
       以控制公司运营的相关费用支出。




                              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第 4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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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盈利预测报告编制说明

九、   其他事项说明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报送非公
       开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购买分众多媒体公司股权事项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
       途。


       附表: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毛利预测表
       2、营业税金及附加预测表
       3、销售费用预测表
       4、管理费用预测表
       5、财务费用预测表
       6、资产减值损失预测表
       7、营业外收入预测表
       8、所得税费用预测表




                             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第 50 页
       附表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毛利预测表
                                                                                          预测期间:2015 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2014 年度已审实现数   2015 年度预测数     增减变动数       2014 年度已审实现数   2015 年度预测数     增减变动数         2014 年度已审实现数   2015 年度预测数      增减变动数


一、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            749,725.64          855,511.44       105,785.80            223,447.40          242,350.70          18,903.30               70.20%                71.67%                1.47%


楼宇媒体                          615,592.34          695,619.35        80,027.01            162,058.40          172,951.10          10,892.70               73.67%                75.14%                1.47%


影院媒体                           95,609.92          129,073.39        33,463.47             39,438.24           51,932.52          12,494.28               58.75%                59.77%                1.02%


其他媒体业务                       38,523.38           30,818.70        -7,704.68             21,950.76           17,467.08          -4,483.68               43.02%                43.32%                0.30%


合计                              749,725.64          855,511.44       105,785.80            223,447.40          242,350.70          18,903.30               70.20%                71.67%                1.47%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第 51 页
附表 2
                                 营业税金及附加预测表
                                       预测时间:2015 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人民币万元

         项目            适用税率       2014 年度已审实现数      2015 年度预测数    增减变动率

 文化事业建设费     3%                              22,469.33          25,665.34           14.22%

 城市维护建设税     见四、税项                       2,158.05           2,462.55           14.11%

 教育费附加及其他   见四、税项                       2,367.12           2,675.52           13.03%

 合计                                               26,994.50          30,803.41           14.11%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第 52 页
附表 3
                                  销售费用预测表
                                       预测时间:2015 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已审实现数        2015 年度预测数               增减变动率

 销售业务费                            142,064.07               153,992.06                      8.40%

 职工薪酬                               46,642.93                21,387.89                 -54.15%

 差旅费                                   417.48                   476.38                   14.11%

 股票期权费用                             390.53                         -

 业务招待费                               361.93                   413.00                   14.11%

 其他费用                                 174.30                   198.89                   14.11%

 交通费                                   128.92                   147.12                   14.12%

 合计                                  190,180.16               176,615.34                  -7.13%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第 53 页
附件 4
                                 管理费用预测表
                                       预测时间:2015 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已审实现数         2015 年度预测数               增减变动率

 职工薪酬                               27,191.55               16,055.88                    -40.95%

 房租费用                                9,300.89                9,951.95                        7.00%

 专业服务费                              5,243.91                2,650.00                    -49.47%

 研发费用                                5,092.65                5,811.22                        14.11%

 其他费用                                3,005.07                3,305.58                        10.00%

 折旧及摊销                              1,667.63                1,692.17                        1.47%

 办公费用                                1,440.71                1,584.78                        10.00%

 税金                                     710.60                  781.66                         10.00%

 期权费用                                 277.78                          -                           -

 合   计                                53,930.79               41,833.24                    -22.43%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第 54 页
附表 5
                                 财务费用预测表
                                       预测时间:2015 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已审实现数          2015 年度预测数              增减变动率

 其中:利息收入                         -18,533.97               -4,116.92                   -77.79%

 利息支出                                        -                         -                       -

 汇兑损益                                   36.88                          -                       -

 其他                                      756.38                  863.10                     14.11%

 合计                                   -17,740.71               -3,253.82                   -81.66%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第 55 页
附表 6
                                资产减值损失预测表
                                       预测时间:2015 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已审实现数        2015 年度预测数               增减变动率

 资产减值损失                          15,389.90                 8,046.25                  -47.72%

 合计                                  15,389.90                 8,046.25                  -47.72%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第 56 页
附表 7
                                营业外收入预测表
                                       预测时间:2015 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已审实现数         2015 年度预测数              增减变动率

 政府补助                               36,793.85                         -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9.05                          -                     -

 其他                                    1,597.42                         -                     -

 合计                                   38,430.32                         -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第 57 页
附表 8
                               所得税费用预测表
                                       预测时间:2015 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已审实现数         2015 年度预测数             增减变动率

 当期所得税费用                         73,203.99               65,404.67                  -10.65%

 递延所得税费用                        -20,087.01               -2,378.68                  -88.16%

 合计                                   53,116.98               63,025.99                      18.66%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第 58 页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备考盈利预测的管理层声明书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公司已委托贵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编制的 2015 年度备考盈利预测利
润表及其编制所依据的假设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本公司承诺对上述预测性财务信息的编制和列报负责,包括识别和披露上述
预测性财务信息所依据的假设。
    本公司就已知的全部事项,作出如下声明:
1.上述预测性财务信息反映了管理层对其涵盖期间内本公司的经营成果的预期。
其编制和列报所采用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
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的规定,并且与编制本公司
历史财务报表时所使用的会计政策相一致。
2.上述预测性财务信息是在管理层确定的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这些假设反映了
管理层根据目前所能获取的信息,对于该预测性财务信息涵盖期间内的预期未来
状况和预期将采取的行动所作出的判断和最佳估计。本公司确信上述预测性财务
信息所依据的假设具有充分、适当的支持性证据,为预测性财务信息提供了合理
的基础,且所依据的重大假设已在该预测性财务信息的附注中完整、充分披露。
3.本公司已向贵会计师事务所完整地提供了下列资料,并对这些资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 1)需审核的预测性财务信息及其所依据的各项基本假设和编制时所选用的会
计政策。
( 2)有关预测数、基本假设以及基础数据的支持性证据。
( 3)预测性财务信息的附注说明。包括:编制所依据的假设;公司经营环境、
市场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影响公司未来上述预测性财务信息涵盖期间内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关键因素的资料。包括:
①本公司的历史背景、行业性质、生产经营方式、市场竞争能力、有关法律法规
及会计政策的特殊要求;
②本公司的产品业务或劳务的市场占有率及营销计划;
③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人、财、物等资源的供应情况和成本水平;
④本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状况及其发展趋势;
⑤宏观经济的影响等。




                         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第 59 页
4.根据截至目前所掌握的信息,本公司确信上述预测性财务信息所依据的历史数
据是真实的,预测所采用的数学和统计学方法、模型是合理的,并且预测的编制
方法是适当的。
5.上述预测性财务信息已获得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6.本公司将确保上述预测性财务信息和贵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出具的审核报告仅
供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购买分众
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众多媒体公司”)股权事项时使用,
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贵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签署审核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无关。
(以下无正文)




                        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第 60 页
(以上无正文,仅为《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备考盈利预测的管理层
声明书》的签字盖章页)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二 O 一五年六月二日




                         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第 6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