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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5-07-03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5-083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2015 年 6 月 26 日发出的会议通知,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15 年 7 月 1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
召开,会议推举由董事刘焱主持,应到董事 6 人,实到董事 6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聘请高管、更换内审负责人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84)。

       2、审议通过《关于聘请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聘请高管、更换内审负责人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84)

       3、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聘请高管、更换内审负责人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84)

       4、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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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聘请高管、更换内审负责人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84)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定于 2015 年 7 月 20 日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15

年 7 月 14 日,审议《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5-085)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五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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