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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锁定的公告2015-07-18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5-091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锁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1.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
全称: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涟水县金伦世家小区 3 幢 101 室
注册资本:8696 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朱德洪
    朱德洪先生已于 2015 年 6 月 23 日辞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
2.追加承诺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占总
                                 股数      股本
股东名称        股份类别                                   限售情况的说明
                                (万股)     比例
                                           (%)
江苏伟伦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394.4507 35.60          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投资管理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31.4836 2.62
有限公司         合计:        16525.9343 38.21


3.追加承诺股东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减持情况
伟伦投资自 2014 年 7 月 16 日至今未减持公司股票。


    二、此次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1.股东延长限售期承诺的主要内容:
                      追加承诺涉及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延长锁定期限
                    (万股)         (%)
     江苏伟伦
                   16525.934                   公司本次被立案调查结案之前,锁定
     投资管理                     38.21
                       3                           全部伟伦投资所持公司股份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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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因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德洪先生于 2015 年 6 月 23 日已辞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
务,根据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在其离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职
务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伟伦投资的出资且伟伦投资亦不转让所持本公司股
份”,伟伦投资股份将锁定至 2015 年 12 月 23 日。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已申请办理伟伦投资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手续,锁定日期自
2015 年 6 月 23 日起,上述两个锁定期限不一致时,以更晚到期日为准。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明确披露并及时督促追加承
诺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公司董事会保证主动、及时要求违
反承诺的相关股东履行违约责任。公司将于两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公司办理变更股份性质的相关手续。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七日


    备查文件:
    1.股东追加承诺的正式文件
    2.上市公司股东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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