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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5-08-28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5-104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2015 年 8 月 22 日发出的会议通知,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
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百祥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本次董
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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