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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独立董事关于伟伦投资部分股权转让款延期支付的独立意见2015-12-31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伟伦投资部分股权转让款延期支付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伟伦投资部分股权转让款延期支付的议案》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1、我们认真审阅了上述议案,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该付款支付基于双方交易形成,不属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鉴于伟伦投资年
底前融资的实际困难,及城市之光的股权过户手续尚未办理完毕,该短期延期不影响
公司目前的经营资金能力,且作了利息补偿,该调整维护了公司的利益。
    基于上述理由, 我们一致同意伟伦投资部分股权转让款延期支付的事项。



    特此发表独立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本页系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许良虎                  郭宝华                    顾其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