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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2016-01-16  

						证券代码:002211         股票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6-004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朱德洪先
生于2015年6月17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调查通知书》(深专调查通字2015712号、深专调查通字2015713号),对公司
及朱德洪先生予以立案调查。

二、进展情况

    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德洪先生通知,其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6】3号、处罚字【2016】4号),拟对
朱德洪作出处罚:

    1、因泄露所投资的城市之光业绩重大变化的内幕信息并明示他人从事相关
交易处以罚款;

    2、因操纵“宏达新材”股价的行为处以罚款。

    上述处罚事项未涉及公司于2015年9月1日公告终止的重大资产重组。

    在收到其《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公司将及时披露。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实际控制人告知通知


                                   1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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