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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6-03-01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6-020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2016 年 2 月 24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的会议通知,江苏宏达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百祥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自有资
金用于向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非承诺保本型)。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2 月 2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
的公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21。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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