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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2016-03-01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6-021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的前提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
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的
自有资金用于向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非承诺保本型),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该类理财产品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

    (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金融机构定

向资产管理产品、信托产品,不进行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上述投资产品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前次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均未投资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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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

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拟采取措施如下:

    1、财务部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及理财产品并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

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

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

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

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包括全

资子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发

行的非承诺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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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O 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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