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6-042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宏达新材 股票代码 00221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郭北琼 黄磊 办公地址 江苏省扬中市明珠广场 江苏省扬中市明珠广场 传真 0511-88226078 0511-88226078 电话 0511-88226078 0511-88226078 电子信箱 zhengquanbu@hongda-chemical.com huanglei@hongda-chemical.com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15年度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为高温硅橡胶材料,客户对象为生产硅橡胶制品的国内外客户。公司生产的硅橡胶材料主要生产 的硅橡胶制品有:各种按键;电线电缆;电力、电气、家用电器的密封件;交通运输上的绝缘、防潮、耐气候、耐老化件; 食品、医疗、卫生方面的无毒、耐高低温及生理惰性制品;汽车领域的耐高温绝缘零件(如汽车火花塞、高压帽、电线、前 大灯耐热密封垫、汽车耐热胶管)。硅橡胶材料已成为现代国防军工、现代工业、现代科技、现代生活和人们衣食住行必不 可少且不可替代的重要材料。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1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单位:人民币元 2015 年 2014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3 年 营业收入 671,242,037.84 773,785,968.58 -13.25% 802,998,140.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652,889.59 12,440,591.09 -587.54% -876,306,055.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66,477,251.08 -30,259,355.13 -119.69% -321,672,045.5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556,231.65 83,299,969.83 -71.72% -94,117,945.3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03 -566.67% -2.0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03 -566.67% -2.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63% 1.52% -9.15% -70.01%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3 年末 资产总额 1,033,894,296.49 1,264,899,066.67 -18.26% 1,737,322,964.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64,302,126.34 825,238,458.71 -7.38% 813,510,983.11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51,811,108.69 186,121,261.26 164,641,511.03 168,668,156.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72,538.08 -26,788,366.75 -10,832,889.91 -24,304,171.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7,711,124.67 -20,399,600.77 -11,409,183.22 -26,957,342.42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728,981.41 5,560,307.75 20,576,688.36 -40,309,745.87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报告期末表决权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26,012 一个月末普通股股 24,065 恢复的优先股股 0 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 0 东总数 东总数 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江苏伟伦投资 境内非国有 38.21% 165,259,343 165,259,343 质押 20,000,000 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 邱梅芳 境内自然人 2.57% 11,107,895 龚锦娣 境内自然人 1.53% 6,601,299 朱燕梅 境内自然人 1.20% 5,200,809 东海基金-工 商银行-鑫龙 其他 0.70% 3,036,055 15 号资产管理 计划 2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沈爱荣 境内自然人 0.65% 2,820,500 施纪洪 境内自然人 0.64% 2,777,688 DEUTSCHE BANK 境外法人 0.58% 2,514,987 AKTIENGESE LLSCHAFT 何雪萍 境内自然人 0.42% 1,800,000 田德育 境内自然人 0.40% 1,728,700 上述股东之间,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龚锦娣、朱燕梅存在关联关系。龚锦娣为江苏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德洪之妻、朱燕梅为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 动的说明 制人朱德洪之女。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何雪萍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800,000 股;田德育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81,000 股;曹强通过德邦证券股 说明(如有) 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500,050 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度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仍为高温硅橡胶。该类产品宏观需求方面总体保持了稳定,但产能过剩形势未有明显改观, 竞争形势依然较激烈,公司面临较大大的经营压力。公司管理层继续控成本促营销,销售量基本保持了稳定。但由于产品销 售价格与原材料价格同向下降,总营业收入有一定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12.04%,与上年同期基本保持一致,实现营业收入6.71亿元,较2014年的7.74亿元下 降13.2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065.29万元,较2014年的1,244.06万元下降587.5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55.62万元,较2014年8,329.99万元 下降71.72% 公司2015年4月将所持北京城市之光工程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转让给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 3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3.3493亿元,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江苏伟伦1.2368亿元股权转让款。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江苏伟伦2亿元 股权转让款。 公司的银行负债减少,资金支付能力得到加强,资产结构和可持续经营能力得到改善。 公司努力进行业务战略调整,开展了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但由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于2015年6月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重大资产重组进程暂停并在2015年9月终止了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公司于2016年4月6日收到证监会《结案通知书》(结案字[2016]2号)。根据该通知,公司涉案违法事实不成立。 根据实际控制人朱德洪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作出如下处罚:1、对朱德洪泄露公司所投资的城市之光业 绩重大变化的内幕信息并明示他人交易宏达新材股票的行为处以60万元罚款;2、对朱德洪操纵“宏达新材”股价的行为处以 300万元罚款。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生胶 31,749,623.97 2,485,634.97 7.83% -37.20% 7.25% 3.24% 混炼胶 604,150,470.00 74,606,484.84 12.35% -12.30% -13.81% -0.22% 特种胶 29,386,120.45 4,447,906.39 15.14% 3.31% 0.55% -0.42% 其他 5,955,823.42 -692,382.14 -11.63% 9.55% -123.61% -65.57% 合计 671,242,037.84 80,847,644.06 12.04% -13.25% -16.18% -0.42%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67124万元,比同期减少13.25%。其主要原因是主要产品混炼胶销量减少10.35%,产品价格随着主 要价格材料下降减少营业收入2.9%。 2、2015年公司营业成本59039万元,比同期减少12.83%,其主要原因是主要产品混炼胶销量减少,主要材料价格下降。 3、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065万元,其主要原因是: (1)本期确认的政府补助少于同期。(2)本期因重 组产生费用。(3)本年预付工程款产生损失。(4)部分应收款因账龄长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4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东莞信和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股权的议案》,同意出售公司持有的东莞信和100%股权给自然人冷家兵,双方同意股权转让价格以2014 年12月31日审计净资产为基础确定为158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东莞信和的股权。因此, 本报告期不再合并东莞信和。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 2016 年 1-3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6 年 1-3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2016 年 1-3 月净利润(万元) -400 至 -200 2015 年 1-3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127.35 元) 1、2015 年一季度业绩包括较大金额的政府补助性营业外收入,本期少。 2、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2016 年 1 月归还全部银行贷款,财务费用减少。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百祥 2016年4月24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