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2016-06-25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独立财务顾问”)担任此
次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
务顾问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
请文件》、《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要求,认真
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上市公司相关的申报和披露文件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
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出具的专业意见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本独立财务顾问作出如下承诺:

    (一)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
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二)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
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的交易方案符
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有关本次交易的专业意见已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
机构同意出具相关专业意见;

    (五)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
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
问题。




                                   1
(本页无正文,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在充分
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之签章页)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6 月 24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