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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6-10-27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6-101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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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百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红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孙红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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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006,988,136.58               1,033,894,296.49                         -2.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53,022,468.84                    764,302,126.34                       -1.48%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70,728,730.38                     3.70%          455,851,960.27                 -9.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87,115.55                   50.27%         -11,279,657.50                 68.97%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622,469.94                   77.01%           -3,328,407.33                91.58%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87,112,923.29                192.98%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25                  50.00%                  -0.0261               68.9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25                  50.00%                  -0.0261               68.9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1%                  0.61%                    -1.49%                 3.01%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主要是江苏利洪设备合同转让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370,032.10
                                                                                              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927,1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32,370.0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支付给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5,095,700.00
                                                                                              优利德的赔偿金及诉讼费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6,585.37

减:所得税影响额                                                                117,377.6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66,285.03

合计                                                                        -7,951,250.1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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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0,225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江苏伟伦投资管
                    境内非国有法人        38.21%        165,259,343       165,259,343 质押                 60,470,000
理有限公司

龚锦娣              境内自然人             1.53%          6,601,299

朱燕梅              境内自然人             1.20%          5,200,809

邱梅芳              境内自然人             1.07%          4,620,500

吴巧云              境内自然人             0.66%          2,848,572

施纪洪              境内自然人             0.64%          2,777,688

李玉萍              境内自然人             0.62%          2,699,900

李海华              境内自然人             0.59%          2,540,400

吴培坤              境内自然人             0.54%          2,355,700

严方芳              境内自然人             0.40%          1,75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龚锦娣                                                                      6,601,299 人民币普通股          6,601,299

朱燕梅                                                                      5,200,809 人民币普通股          5,200,809

邱梅芳                                                                      4,620,500 人民币普通股          4,620,500

吴巧云                                                                      2,848,572 人民币普通股          2,848,572

施纪洪                                                                      2,777,688 人民币普通股          2,777,688

李玉萍                                                                      2,699,900 人民币普通股          2,699,900

李海华                                                                      2,540,400 人民币普通股          2,540,40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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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培坤                                                                2,355,700 人民币普通股        2,355,700

严方芳                                                                1,7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750,000

庄颖                                                                  1,540,100 人民币普通股        1,540,100

                                 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龚锦娣、朱燕梅存在关联关系。龚锦娣为江苏伟伦投资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德洪之妻、朱燕梅为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朱
说明
                                 德洪之女。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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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6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5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2016年6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草案)》及相关议案。2016年7月11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议案。根据报告书的方案,公
司拟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该交易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和借壳上市。由于上述报告书中的财务数据为截止2015年12月31日,按照相关规定,需补充披露2016年一期的经审
计的财务数据。目前由于需补充的标的资产方永乐影视的财务报告审计尚未完成,致重组申请文件需补充完善的工作未完成。
目前重组申报材料尚未报送证监会。该交易还存在相关风险和不确定性。交易的详情请参阅公司2016 年5月17日、2016 年6
月25日、2016年7月12日、2016年10月14日和其他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6-053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2016 年 05 月 17 日
                                                                            决议的公告

                                                                            2016-071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公司与浙江永乐影视制作有限公司进行 2016 年 06 月 25 日
                                                                            决议的公告
重大资产重组。
                                                                            2016-083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2016 年 07 月 12 日
                                                                            议公告

                                     2016 年 10 月 14 日                    2016-096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公司承诺争
                                                           取在 2016
                                                           年 6 月 10
                                                           日前披露符
                                                           合《公开发行
                                 江苏宏达新
                                              不进行重大   证券的公司     2016 年 05 月 2016 年 6 月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材料股份有                                                            履行完毕
                                              资产承诺     信息披露内     10 日          10 日
                                 限公司
                                                           容与格式准
                                                           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
                                                           组申请文件》

                                                                                                                   7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要求的重大
                                                           资产重组预
                                                           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
                                                           在上述期限
                                                           内披露重大
                                                           资产重组预
                                                           案或报告书,
                                                           公司将根据
                                                           重组推进情
                                                           况确定是否
                                                           向交易所申
                                                           请延期复牌。
                                                           公司未提出
                                                           延期复牌申
                                                           请或延期复
                                                           牌申请未获
                                                           交易所同意
                                                           的,公司股票
                                                           将于 2016
                                                           年 6 月 10
                                                           日开市起复
                                                           牌,公司承诺
                                                           自公司股票
                                                           复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
                                                           再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事
                                                           项。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朱德洪先生
                                                           2015 年 6 月
                                                           23 日申请辞
                                                           去公司总经
                                                           理、董事长、
                                 江苏伟伦投
                                              股份限售承   董事等全部     2015 年 06 月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资管理有限                                                     履行完毕
                                              诺           职务。朱德洪 23 日
                                 公司
                                                           先生在辞职
                                                           报告中表示
                                                           同意在证监
                                                           会立案调查
                                                           未结案之前,



                                                                                                            8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冻结江苏伟
                                                          伦持有的全
                                                          部宏达新材
                                                          股票(股票代
                                                          码
                                                          002211.SZ)。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2016 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万
                                                                       500    至                         1,500
元)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065.29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预计本期非经常性损益和偶发性费用少于上期,毛利率有所提升。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百祥

                                                                                     2016年10月26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