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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6-12-15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6-106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股票连续三
个交易日(2016 年 12 月 12 日、12 月 13 日、12 月 14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
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自身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近期公
司股票发生异动情况进行了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截至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公司在 2016 年 7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申
请材料延期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7)。截止本公告日
重组申报材料补充工作尚未完成,亦尚未提交证监会。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除目前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没有其它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
处。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情形。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关于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存在不确定性。
    2、对于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特别提示如下风险:
    (1)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
知》规定,如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
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2)本次交易需要经过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
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还可能因以下事项,因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
案和推进项目的措施达成一致,本次交易对象及上市公司均有可能选择提前终止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在交易过程中可能拟置入资产业绩下滑或与预期目标出现重要差异;
    ○2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的评估报告有效期为截止到2016年年底,如在年底
前申报材料尚未申报和得到证监会受理,需补充延长基准日的评估报告;

    ○申报材料的补充工作截至目前还未完成;
    ○其它可能出现的重大影响事项。
    3、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证券时报》 及
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理性投资。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