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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达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6-12-16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6-107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2016 年 12 月 2 日发出的会议通知,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
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百祥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6 人,实到董事 6 人。本次董
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见公司 2016 年 12 月 1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的《关
于对外提供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108。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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